灵命与事奉︰是宗教?是生命?(二)

刘达芳(禧福协会会长)

要分辨自己何时是活在宗教的范畴中,何时是在生命的领域中,还有
第四方面,是按其特色、成份或表现。
这个不容易说清楚,可能是人主观的判断。我只能说︰有属天成份的说话或行为,叫人觉得清新、脱俗,像大璁天的一阵凉风,属地的说话或行为,叫人下沉、死寂、消耗。
凡是有生命的,特别是动物,都是有活力、有感觉、有反应的。同样,有生命的事奉是具活力的,会移动,有变化。宗教的行动是僵硬的,千篇一律。宗教,只有外壳及公式,没有动力及生气,对神没有反应、没有感觉。
在新约,法利赛人与主耶稣的关系与对比,就是宗教与生命的对比。法利赛主义着重外在的衣服及举止,法利赛人要将人与神的关系固定化、机械化、传统化,人要守安息日,要守洁净之礼,他们拒绝罪人亲近神。但主耶稣着重内在的。 说,是内在的苦毒、恼恨,能污秽人。对于律法下的规条,如安息日、要守洁净之礼, 弹性处理; 赐生命, 到罪人当中。最终,是宗教世界将主耶稣钉在十字架上(林前2:8)。
生命,是需要长出来的,所以是一个过程,需要一段颇长的时间。但宗教与规条,是很快见效的,只要神学院院长下一道命令,所有学生都要参加禁食祷告,学生们就乖乖的出席。只要传道人说,人人都要带一些罐头来分给穷人,大部份信徒都会做的。但这是规条,是要求,不是生命。行动完了,参加者未必有禁食及关顾穷人的生命。
具生命的行为或事奉,是一个反应,是人对神的一个回应,即便是读同一个祷文,在生命中读,每次的读法都不一样,有不同的感觉,因人每次都有不一样的体会及感受,神亦藉那祷文,开启自己不同的一面。
每个事奉、每句说话,都可以是活在宗教的层次中,或是活在生命里。我们要小心活在神面前,坚持一切都要是出于生命的。这样,即或按外面,行为没有变,但按里面,其本质及意义对自己,对别人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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