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命与事奉︰是宗教?是生命? (一)

刘达芳(禧福协会会长)

在与主的关系上,在事奉上,我们每一个人多多少少将生命与宗教参杂。因此,能分辨自己何时是活在宗教的范畴中,何时是在生命的领域中,就非常重要。

宗教与生命的分别,按耶稣自己的话,是在源头上,在本质上、目的上不一样──一个是从地、又属于地,属于世界;另一个是从天、属天,不属于这世界(约三31,约八23)。

“属”及“从”这个前置词 (preposition) 加其所有格 (genitive case),可以有许多可能的解释︰源头是从天而出、其动机是出于天、其理据是在于天、受天的影响,是天运作的结果,按著天的原则,其成份是属天的,是天的一部份。

将以上简化,我们可以从几方面察验自己每一个言行举止是属宗教的,抑或是属生命的。第一方面︰按源头及出处。如︰我祷告时说了某一句话,那句话是圣灵带领我这样祷告的,抑或我自己编出来的?又如︰我奉献给这人,是因为神感动我这样做?抑或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不好意思拒绝他的请求?前者是生命,后者是宗教。

第二方面,就是目的或动机。如︰若我祷告是要让人听见,以致人觉得我属灵、我熟圣经,那我的祷告是属宗教的;若我祷告是倾心吐意,像那税吏一样 (路十八13),那我的祷告是属生命的,亦带来生命的果效。

第三方面,是按性能或本质(nature of the act)。如︰若你为要满足教会受浸要求而纳十份之一,那你的行为是“交会费”,是属宗教的。若你是按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献给主,又归附了人(林后八5),那你的行为才真是奉献,是属生命的。

我们要分辨出自己里面的参杂,将自己的心思意念分别为圣,我们要检视每一项传统,容让主耶稣不断在我们里面响起︰“只是我对你们说…”的提醒。如此,我们就能越来越多活在生命中。这样,属灵生命才能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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