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生命(下)

刘达芳(禧福协会会长)

有人以为,凡是按组织、安排、架构、习惯运作的,就是宗教。但这不对。在圣经里,有撒迦利亚按班次在神面前供祭司的职分,他是按祭司的规矩掣签,得进主殿烧香。烧香的时候,有主的使者站在香坛的右边向他显现 (路1:9-11);有寡妇亚拿,在84岁的高龄,仍不离开圣殿,禁食祈求,昼夜侍奉神。而在婴孩耶稣进殿的时代,她进前来称谢神,对一切盼望耶路撒冷得救赎的人讲说将孩子的事。(路2:38)
有人以为凡是传统没有的、灵活的、突发的、气氛炽热的,就是生命。但这不对。有人在某次聚会中,蒙圣灵感动,借着一个行动(诸如为人洗脚,大声宣告某真理等),觉得很有果效。之后,他在别的聚会中,用同样的方法,会众却没有反应,他就认定是这班人心硬。其实,当我们这样做,只是在建立另一种传统。要知道,神是活神, 按己意行作万事,今天 这样,明天 那样,我们必须天天保持与 接连,免得僵化。
宗教与生命,不一定冲突,亦可以相辅相承。笔者记得年青时,在拔萃女书院之早祷中,很喜欢校长的祷文,觉得很有生命。一天校长不在,副校长代领早会,一听她的口气,觉得没有生命,我就开眼一看,见她是把祷文读出来。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校长及副校长都在念圣公会的公祷书,不过前者读得很有生命,后者只是敷衍了事。
这就是说,有人能在宗教中保持生命,有人则在宗教中迷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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