猿人是否推翻了聖經所載的亞當和夏娃?-【創造問答】專欄

聽說猿人是人類的祖先,這是否推翻了聖經中關於人類是神所創造的亞當和夏娃的後裔的記載?

進化論者一般相信大約在五百萬年前,人類和今天的猿類擁有一個共同的祖先,在生物學上,他們稱這生物為「類猿生物」。他們並不願意稱這生物為「猿類」,因猿最終變化成另一種猿,這一點也不希奇,故為避免之後再作解釋的麻煩,而稱牠們為「類猿生物」。

基本上,對於「類猿生物」一步步生出「猿」,我們沒有什麼異議,但問題是「類猿生物」怎樣才能變成今天的人類呢?先不說人類與猿猴染色體數目的不同(人類擁有23對,而猿猴24對,進化論者聲稱人類的染色體#2是由猿猴的染色體2A與2B結合而成),我們談談幾種不同的所謂共同祖先的證據:

尼安德特人(Homo neanderthalensis

經科技重構的外形是彎起腰來的,令人看起來像「猿人」,但更有可能是因長期於穴中生活而帶來的疾病所致。近代研究發現,他們有說話能力,會演奏樂器,會製作裝飾,甚至化妝品,所以連達爾文支持者連馬斯.赫胥黎(Thomas Huxley)跟著名化石「露西」的發現者唐納德.約翰遜(Dnonald Johanson)在合著書中也寫道:「如果要定性,他(尼安德特人)和當今的現代人類沒什麼兩樣。」

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

經常被進化論者聲稱為猿類與人類的中間型態,其中最知名的便是「露西」(Lucy)。但正如教科書對牠的描述,牠彎曲的手骨和腳骨,再配上長臂,這些特徵表明牠非常合適在樹上生活而非熱帶草原。有些人聲稱牠是「直立行走」,證據來自著名的「拉多里腳印」——火山灰中的一組雙足腳印,但這被歸入「露西」的主因卻是他們假設當時並未有人類存在,這是一個進化論者常用的循環論證思維,而不是科學事實。當仔細分析「露西」內耳、頭骨、骨骼,便可看出牠不可能是猿猴到人類的過渡期生物。齊爾曼(Zihlman)更指出,南方古猿十分像侏儒黑猩猩(bonobo)。

另有一些零碎的例子,如曙人(Eoanthropus),已被證實由頭骨與猩猩下頜骨組成的騙局,被宣傳為「缺環」40年之久;臘瑪古猿(Ramapithecus),曾被誤以為是人類祖先,現已確定為一種已滅絕的紅毛猩猩;北京猿人(Sinanthropus),已經被分類為「直立人」,而現今也有不少進化論者也認為「直立人」根本就是「完整人類」,認為應把「直立人」歸到「智人」。

當認真察看科學事實(找到的骨頭)時,而非科學家的意見(億萬年的進化),便會發覺簡單地從頭骨的形態上,便可分別出,要麼這就是「猿猴」,要麼這就明顯是「人類」。所謂的沒有爭議的中間形態(類人猿),根本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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