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發佈 教內性騷擾經驗研究報告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性別公義促進小組於6月24日發佈《不再沉默—收集教內被性騷擾經驗》研究報告及獻議。小組由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共收集55份有效問卷,其中51%的問卷填寫人表示加害者為教會同工或信徒領袖,35%表示加害者為教友;男(加害)對女(受害)佔85%,其次的是男對男佔11%。受害人被性騷擾的方式依次為「不受歡迎的身體接觸」(33%),「强逼進行性行為」(17%),「引起性聯想的評語、玩笑或提問」(5%)等。55 份問卷中,超過一半受害人表示曾向教牧、相熟教友、社福機構甚至警方求助,並已轉到其他堂會或已沒有再參與教會聚會,仍有三成受害人仍留在原來堂會。

研究報告中亦針對問卷內容及訪談結果提出以下幾點分析:1、教會架構階級分明又同時關係緊密如家人,使加害者利用其得到信任的地位和關係,對受害人作出涉及性的行為。2、參與教會的人是願意表露脆弱的群體。教會強調群體生活,常鼓勵人表達情感,建立深入的關係。加害者往往就是看準他們的需要,假借「關懷」為名,向他們進行性侵犯。 3、教會的信仰論述被斷章取義使用,例如「寬恕」、「人的回轉」、「神的時間」、「順服」、「等候」等都是訪談中提及的信仰價值,使這些信仰論述成為受害人告發及投訴的障礙。 4、教會的群體文化:和諧合一。教會普遍重視群體的關係,不少受害人因為不願破壞群體關係、體貼別人的感受,而把自己所受的傷害隱藏。5、教會的性別定型。男性受害人的經驗和感受容易被否定及忽視,部份會基於面子或害怕被恥笑而保持沉默,成為更隠藏的一群。6、受害人在尋求幫助時遇到二度傷害。部份支援者對性暴力的誤解或對性的忌諱,容易將性暴力事件歸咎於受害人的行為,甚至為加害者提供解釋以合理化其行為。

最後,報告提到受害人期望教會正視問題、建立機制,不要逃避議題、視而不見。他們認為,認真和重視的態度會令受害人感到被聆聽,並且當教會強調對性暴力零容忍時,也能提醒整個教會群體,包括潛在加害者。

資料來源:《不再沉默—收集教內被性騷擾經驗》研究報告及獻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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