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犯罪,死後會下地獄嗎?-【請教拉比】專欄

約翰福音第八章中有一個故事是關於一位行淫的婦人。耶穌對她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如果這個婦人持續過著深陷罪中的生活,那麼當她死後會下地獄嗎?

拉比回答:

拉比回答﹕這個問題的答案非常簡單,正如哥林多前書六章9-10節所述:「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行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同性戀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駡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此外,在啟示錄的第廿一章7-8節也說到,「得勝的必要承受所有這些福分為業。我要做他的神,他要做我的兒子。只是那些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所有說謊的人,他們的分是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就是第二次的死。」

正如耶穌對那個行淫的婦人所告誡的﹕「去吧,不要再犯罪。」耶穌清楚的告訴她通過真實的悔改可以得到寬恕。這個原則適用於每一個人,無論是什麼罪行。然而,如果一個人繼續在罪行中,同樣的罪行或者更多其他的罪作為他的一種生活方式,那麼那人將會在大審判的那日被投入到火湖中。

當聖經中用到「姦淫的,說謊的,貪婪的,殺人的,行淫亂的」等等,這些詞語定義了一個人在實際生活中的種種行為,並且沒有改變的意圖。

如果一個人犯了其中某一個罪行,但是他/她能從內心深處真誠的悔改並且停止那些罪惡的行為,那麼他們就不再定罪了。因為通過彌賽亞耶穌基督贖罪之血獲得神的恩典從而被真正的赦免。這裡最關鍵是在真實的悔改之後,「去吧,不要再犯罪。」


文@Ari Sorko-Ram (作者是以色列彌賽亞猶太人運動的重要領袖,也是Maoz Israel Ministries創辦人,精於教導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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