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吃帶血的動物有問題呢?-【請教拉比】專欄

為什麼吃帶血的動物有問題呢?

拉比回答:

利未記17章15節說:「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若吃了自然死去或被野獸撕裂的動物,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必不潔淨到晚上,晚上就潔淨了。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擔當他的罪孽。」為什麼吃帶血的動物有問題呢?問題在於動物死了以後,它的生命仍然還在它的血管裡。利未記17章11節說:「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靈魂贖罪;因為可以為靈魂贖罪的是血液。」這個贖罪的先例在創世紀2章17節:「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神要求罪需要活的動物犧牲,祂甚至還提供了第一次的動物獻祭。創世紀3章21節說:「神還為亞當和他的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因為祂愛人類,他樂意通過接受無辜動物的生命來遮蓋人的罪惡,這樣人便可以恢復與神的關係。當一隻無辜動物的鮮血被流到祭壇上時,罪的工價已被付清,聖潔無罪的動物鮮血流向祭壇時,它的生命就已歸還給神了。一個人把那些動物的生命吃進入他的身體裡,而那動物的生命是屬於神的,他就是搶奪屬於神的生命。

我們這裡談論的血是流動在動物血管裡的血,而不是殘留在動物肌肉上的血。所以根據聖經的要求宰殺一隻動物時,動物的血要被流放出來,這樣死掉動物的生命就歸還給造物主,這樣動物處理乾淨後就可以當食物。在猶太人的社區裏,他們有專門監管正確的宰殺動物方式的人,以確保這些動物是潔淨可以當食物的。


文@Ari Sorko-Ram (作者是以色列彌賽亞猶太人運動的重要領袖,也是Maoz Israel Ministries創辦人,精於教導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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