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回所失 -【Joyce Meyer】專欄

我被劫了! 當我開始認真研讀聖經,並發現自己沒有活出基督藉捨身賜我的新生命時,這啟示對我猶如當頭棒喝。起初我真的接受不了,但我真的需要認識這真理,才能開始經歷那奇妙的改變,活出今天真正享受的生命。

作了信徒多年,昔日的我對與神同行並不著緊,終日只有愁眉苦臉,沒有經歷真正的平安和喜樂,且常有罪疚的感覺。感恩的是,透過約翰福音十章10節,神指示了我不用活得苦澀,並能靠基督得著豐盛的生命,但我必須作出改變! 於是,我求神指示我該作甚麼,才能成為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所說的「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當然,要成為從裡到外的「新人」是個漫長的過程,當我們接受基督作個人的救主,並重生之時,我們就有份於神的本性,像種子一樣,約翰一書三章9節:「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種子需經澆水,往下扎根,才能開花結果。扎根於基督的生命,就能結出這些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和節制(加五22-23),靠著神的恩典,我們能以面對人生的挑戰,並克服困難,讓別人見到基督活在我們心裡,並渴望得著我們所得著的。

要經歷這樣的人生,關鍵在於識別那到來「要偷竊、殺害、毀壞」的盜賊。(約十10)在約翰福音十章10節中,耶穌指出我們的敵人魔鬼,旨在叫我們離開神,但當你讀畢整章聖經,你會發現耶穌指責的其實是被魔鬼操控的宗教制度,因為牠最想攔阻你認識到神有多愛你,並你能透過與基督的關係,奪回魔鬼從你身上所偷去的一切。

當我認識到神對我無條件的愛,並祂為我的人生有美好的計劃時,我便明白到祂渴望與我建立深入、親密和個人的關係,而且基督徒的人生並不在乎宗教,而是與基督的關係,因為宗教就是那盗賊,攔阻我們變成基督的樣式。

當然,我說的「宗教」並不是指出席教會聚會。到教會去學習神的說話,幫助我們靈命成長,這固然重要,但我們要小心那靠行為表現的思維,它會誤導我們,以為神是否悅納我們,取決於我們的行為。

擁抱宗教態度的人會說:「我只要多禱告、多讀經、多作善事,或穩定出席教會聚會,神就會喜悅我了。」這樣,我們就像踏上跑步機一樣,疲於奔命的幹著各樣事情,為討神的喜悅。

事實上,與神的關係只建基於祂愛我們這個真理,它指出我們在基督裡的身份,我們認識到神有多愛我們,那是因為耶穌為我們死在十架上,透過祂的犧牲,我們能擁有所需的一切,成就神在我們身上的心意。

我們禱告、讀經、到教會聚會,幫助別人解決困難,這一切都是美事,但重點是我們所作的,只是我們對神的回應,而非為博取祂對我們的愛。我們要知道救恩是神給我們的禮物,我們為主而活是為了表達對祂的愛,這是關係,不是宗教。

在基督裡的新生命是十分美妙的,因為我們能因此成為神的殿,祂的靈也會住在我們心裡,與我們同工,在我們生命的每個範疇帶來修復和完全。當我們學習跟從聖靈的帶領,我們就能得著神為我們所預備的,並奪回本是屬於我們的一切!


文@Joyce Meyer
譯@Shirley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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