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重申保留亵渎法

有关巴基斯坦修改恶名昭彰的亵渎法的传闻,该国财政部长Ishaq Dar驳斥及否认,强调国家建基于伊斯兰教。

据香港国际无声者之友的资料,巴基斯坦的亵渎法于1860年由英国引入,1986年进行最新一次修订,加入死刑,用以针对诽谤先知穆罕默德的罪犯。“这一转变为基督徒及其他少数群体蒙上了一股恐惧的阴霾。因为该法律一直被盲目地利用来针对他们以致他们受苦。”

自1990年代起,已有几十名基督徒因亵渎法被判处死刑,许多判刑最终因为证据不足而在上诉至最高法院时被推翻。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其实早已承认,大部份的亵渎案都是有不良动机的错误指控,指控的证据也相当脆弱。

(来源:香港国际无声者之友通讯,2017年2月17日)

祷告:巴基斯坦政府修订亵渎法,防止被利用作宗教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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