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反宗教歧視法案不受各方歡迎 政府煞停表決

澳洲政府推動的《2021年宗教性質歧視法案》,經多番修訂後備受政黨、宗教團體及性小眾關注組織抨擊。雖然這項腹背受敵的法案獲眾議院通過,但由於眾議院通過的版本加入關鍵修訂,政府稱擔心會造成更多歧視,在提交參議院前煞停表決法案,以尋求更多法律意見。傳媒及各方均預料,執政聯盟未必有足夠時間在大選舉前繼續推動法案通過。

澳洲5年前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後,上一任總理譚保(Malcolm Turnbull)提出,需探討當地宗教是否受到足夠保護,以平息保守勢力對同婚立法的不滿。現任總理莫里森(Scott Morrison)政府於1年後承諾另訂法規,以禁止對宗教的歧視。根據政府於2019年提出的立法草案,有信仰人士在教育、就業和享用聯邦政府服務方面均受保障,可以表達合乎聖經的婚姻觀念。學校、慈善組織、有宗教背景的醫院和安老院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宗教理念聘請員工。然而在2021年底,莫里森同意修訂另一條法例《性歧視法》,禁止學校基於學生的性取向或性別身分而將他們趕出校,以換取溫和的自由黨員支持。莫里森在本月更表示,會直接修訂《宗教性質歧視法案》,以禁止學校將同性戀學生逐出校。

政府在本月9日將《宗教性質歧視法案》提交眾議院,經馬拉松式的通宵審議後,反對派工黨和其他倒戈的執政聯盟議員支持無黨派議員提出的修訂,廢除整條《性歧視法》第38(3)條,並獲得通過。根據政府原來的版本,條文中「容許有宗教背景的學校基於學生的性取向而將其開除」的部分將會刪除,但經修訂後,除性取向外,連性別認同、婚姻狀況和是否懷孕等也不得成為開除學生學籍的理由。

澳洲基督徒遊說團體(Australian Christian Lobby)的Wendy Francis受訪時表示同意撤回法案,認為不宜將《宗教性質歧視法案》和《性歧視法》的修訂捆綁處理。「《性歧視法》並不完美,需要檢討,因為我們不希望任何小孩受到歧視。不過,將《宗教性質歧視法案》包裝,以及在最後關頭刪除《性歧視法》的條文實在不智,當中涉及互相牴觸的權利。」她又表示,一些女孩對於與變性人共用宿舍和浴室感到不安,也有議員準備提案保障女子運動,以免女性在頂級賽事與變性人競爭。

聖公會墨爾本教區大主教Philip Freier博士則在《悉尼晨鋒報》撰文表示,有關討論受到宗教學校議題騎劫,令基督徒被描繪成熱衷於歧視他人的人。法案突顯了,甚至加劇支持和反對立法者之間的分歧,因為雙方嚴重缺乏互信。「我相信整個社會贊成同時保護人們不因宗教信仰或性別身分而被歧視,但現在越來越多人認為兩者無法兼容,其實兩者並非必然對立。」他認為宗教人士無需急於相信需要立法才能保障信仰自由,更引用當地天主教和聖公會於上世紀30年代有關聖體遊行的爭議,證明過往的緊張時刻正正可能是因為政府沒有參與其中而得以好好處理。他又表示,今次試圖立法通過反宗教歧視,令許多人受傷。他早於前年已經提出,應該撰寫人權約章或草案,取代目前頭痛醫頭的反歧視立法方針。「人權約章定明自由在某個範圍內的定義和得到制約,不會出現某群體比另一團體更佔上風,是保障思想自由,包括信仰自由最安全和最全面的做法。」

禱告:求神賜教會謙卑的心,放下一切人為的籌算,尋求和順服主的帶領,作彰顯主愛的回應。

(來源:英國《衛報》澳洲《悉尼晨鋒報》Eternity News7 News,文奴編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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