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度1分鐘 (112) 詳細察看經文的七個結構律

「詳細察看」是讀經重要的一步,也是蒙福的第一步(1:25)。聖經作者常常以某些法則表達思想,運用結構律來觀察經文,有助我們敏銳和理解經文的意思和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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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律——觀察經文中相同或相似的字、詞、句子或記載

重複表示重要。

約翰福音17章6-12節和20-23節這兩段經文中,「合而為一」、「在主裡面」、「像三一神一樣」和「叫人知道主」等字眼重複出現。合一的重要,是叫人知道主;合一的秘訣,是向主祈求、在主裡面和學主的樣式。

 

比較律──比較相關的字、詞或事件

聖經常常特意把不同的生命和道路放在一起。

馬太福音2章1-12節比較了不同人對耶穌降生作王的不同反應:「不願意」讓耶穌作王的希律;耶路撒冷城「不願意付代價」的人;「知道卻沒有行動」的祭司長和文士;「付代價」讓耶穌作王的東方博士。

 

相對律──觀察和比較「彼此相對」的人、事和物

聖經常常擺出「兩條路」,讓我們去思想哪條是「正確」的道路,哪條是「錯誤」的道路,從而作出選擇。

馬可福音7章6-9節以相對的事提出了兩種敬拜:「嘴唇」還是「心靈」;「人的吩咐」還是「神的道理」;拘守「人的遺傳」還是遵守「神的誡命」?

 

因果律──留意經文的「因果」和「邏輯」關係

注意「因為」、「所以」、「就」等詞,特別是在讀新約書信時。

約翰福音13章3-4節:當耶穌知道自己即將離開門徒時,祂起來為門徒洗腳。神對領袖的看法跟世界很不同,「彼此洗腳,彼此謙卑的服事」是耶穌離世前最重要的教導。

 

列舉律──經文的主題在前面,後面是主題的舉例

詩篇23篇一開始就點出了經文的主題:耶和華是我的牧者。後來的經文都是舉例說明祂是永遠的牧者,使我們勝過「貧窮」、「罪惡」、「苦難」和「仇敵」。

  

總括律──經文結構是先舉例,後提出結論

雅各書1章19節至2章17節的主題和結論:「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前面的經文是舉例說明一個真正有信心的人必定「不僅聽道而會行道」,會「勒住自己的舌頭」,會「看顧孤兒寡婦」,不會「按外貌待人」,也不會「看見弟兄姐妹有需要卻不願意幫助」。

 

平行律──從對稱的形式理解句子的意義

同義平行──上下兩句的含意「相同」。

詩篇19章1節:「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諸天」對稱「穹蒼」;「述說」對稱「傳揚」;「神的榮耀」對稱「祂的手段」。從這樣對稱的結構,我們可以明白,「神的榮耀」就是神的手段和作為,「彰顯神的榮耀」就是彰顯神的作為。

反義平行──上下兩句「相反」。

箴言10章12節:「恨能挑啟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要明白「愛能遮蓋一切的過錯」的意思,必須與上一句對稱來解釋。因此,「愛能遮掩一切的過錯」是指只有愛能平息一切的爭端和仇恨。

資料來源:《輕鬆學讀經》,王天佑著,榮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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