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地(一) 以色列地歸屬於誰?-【選民系列】專欄

以色列地的歸屬對以色列、巴勒斯坦人民以及全世界來說,是個敏感的政治議題。東耶路撒冷和所謂的西岸,就是聖經稱為撒馬利亞和猶太的古老地區,都屬於猶太人,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卻視為以色列於1967年六日戰爭期間攫取的「佔領區」。每當以色列在該地區建立定居點,巴勒斯坦人、歐盟乃至美國都會抗議或譴責。而且一些伊斯蘭國家或激進組織,例如伊朗和哈馬斯,否認以色列擁有這片土地的合法性。在政治爭端的背後,土地問題也有屬靈意義,因為聖經有談到土地的所有權。基督徒聲稱與以色列結連,就需要了解以色列與這片土地在聖經和神學關係上的含義。

在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中,神應許將迦南地賜給他和他的後代,作為他們的產業及財產(創15:18-21; 17:8)。這個盟約是永恆的,這意味著它於現在和將來都是有效的。詩人聲稱:「他記念他的約,直到永遠;他所吩咐的話,直到千代,就是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向以撒所起的誓。他又將這約向雅各定為律例,向以色列定為永遠的約,說:我必將迦南地賜給你,作你產業的分。」(詩105:8-11)

基督教巴勒斯坦主義否認猶太人對以色列土地的盟約繼承權。阿瓦德(Alex Awad)認為,神的國在新約是新的現實,而一片特定土地是舊約的概念。他的結論是:「這樣的一個全球性國度,並不需要亦不能被局限在某一塊土地之上。」 基於這種信念,他認為許多基督徒堅持土地僅屬於猶太人這一觀念是錯誤的。他又承認,目前的以阿衝突是有關土地的所有權。這是巴勒斯坦的觀點,但從以色列的角度來看,核心問題是巴勒斯坦有一個議程,就是消滅這個猶太國家。

聖經宣稱以色列的土地屬於神,祂說:「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25:23)。詩人聲稱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於神(詩24:1),祂卻指明以色列地為祂的土地。「因為耶和華揀選了錫安,願意當作自己的居所。」(詩132:13)聖經宣告耶路撒冷為「耶和華的城」,為「以色列聖者的錫安」(賽60:14)。

神藉著永約把這片土地賜給亞伯拉罕,該約由以撒和雅各繼承,雅各後得名為以色列。祂起誓來確認自己的話(詩105:9),根據葉光明的說法,這一誓言在聖經出現了46處。有了這一重複的確認,葉光明得出結論,這片土地是永遠賜予以色列的,並不給予任何其他國家。儘管新約聖經對這片土地並沒有多說什麼,但使徒保羅卻說:「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11:29)這一原則駁斥了成全神學的主張,說舊約應許不適用於新約。


黃濠光牧師博士,現任神召會友愛堂堂主任,曾任國度復興報及國度雜誌總編輯。畢業於美國福樂神學院及新國際大學。曾在以色列海法大學修課,熟悉以色列近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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