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度1分鐘 (105) 神與以色列立的三個約

神透過一個人,來締造一個國家。神與以色列國立了三個約,為要使它成為地上列國的光,去彰顯彌賽亞的應許和救贖,以及神對全人類的心意。

亞伯拉罕之約——給予應許

神對人的首個應許——人類一定會勝過蛇(創3:15),而以色列的誕生,就是為了要實現這個應許。

 

約的內容是關於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創174-8

1. 多國之父

2. 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及君王從他而出

3. 神為這國立定疆界,將迦南全地賜給他的後裔

 

立約過程

•      立約雙方把祭物劈開分成兩邊擺列,雙方手拉手從祭物當中走過(創15:9-10),意思是任何一方毀約,另外一方就有權把他如同這些動物一樣劈開兩半。

•      在立約前,亞伯拉罕睡著了。(創15:12) 耶和華單方面向亞伯拉罕確認這約,以火從肉塊中間穿過。(創15:17)這代表如果耶和華毀掉這約,亞伯拉罕就可以把祂劈開兩半。

 

特點

•      亞伯拉罕的約所在乎的完全是神的信實,沒有人能毀掉這個約。

•      神是憑著自己的名起誓立約,神是永恆的,所以這個約也是永恆的。

•      亞伯拉罕不需要做任何事情來得著應許,他甚至在立約的過程中也不需參與,是神自己去成就整個計劃。

 

摩西之約——有條件的約

立約雙方都須履行他們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一方只要毀了這個約中的一條,這約就不再具有效力。神會守約到底,然而以色列和教會都沒有能力去完全履行約裡面的條件,除非今天我們得到超自然的幫助。

 

約的內容涵蓋了誡命與應許

1. 神向以色列人頒布了律法書,使他們可以照著遵行。

2. 若以色列人歸向神,遵行祂的一切誡命,神就必在以色列人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他們。

3. 倘若以色列人心裡偏離,去敬拜事奉別神,他們必要滅亡;在進去得為業的地上,日子必不長久。

 

立約目的

•      屬靈的檢查,為了向以色列及世上的列國顯明他們的罪,明白自己處於絕望的屬靈光景中。

•      屬靈的考驗,讓世人看到,我們沒有能力去達到神所要求的一切條件,所以我們才需要彌賽亞。

•      不是為了解決罪的問題而設立,而是促使以色列民去尋找答案。

 

特點(申29-30章)

1. 如同夫妻的婚約,其中有應許的祝福,也有毀約的詛咒。

2. 各自有要履行的義務和責任。

3. 立約所用的是牛血,預表這個約是暫時性的。

4. 得罪神,一定會有懲罰,為免去懲罰,他們必須付上贖罪的代價。

 

新心之約——和好之約

沒有一個人能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但我們能透過律法知道什麼是罪。(羅3:9)從一開始,神就知道人類的墮落,所以祂有一個計劃,就是差派彌賽亞來救贖祂的百姓。

 

約的內容涵蓋4個層面(結36:24-28

1. 神親自將祂的律法和訓誨寫在祂百姓的心上。人的內心透過屬天的幫助——神的靈和話語,產生新的改變。

2. 神要完全釋放以色列,脫離摩西之約的詛咒。

3. 神再次與以色列民連結,完成神起初給他們的應許。

4. 以色列民的屬靈生命會被恢復,土地會被歸還,四散的猶太人被招聚回來。

 

新心之約的啟示

1. 神揀選了以色列來示範及彰顯祂的詛咒和祝福,透過以色列讓我們看到,祂怎樣對待以色列,也會用同樣的方式對待世上萬國。

2. 讓我們的內心得自由,我們可以作出選擇,順服神的律,還是順服犯罪的律。

3. 當以色列在屬靈層面被神恢復,會帶動其他國家的復興發生。

 

特點

1. 關於新的約,神在申命記中已作出預告,神會興起像摩西的先知,在屬靈上帶以色列完全離開埃及,回到亞伯拉罕之約的祝福。(申18:18)

2. 世界上只有耶穌有能力,去償還亞當最初所犯的罪,因為耶穌所流的血,本身就是神的生命。(羅5:15,17-19)

資料來源:阿睿高獅拉比,Moaz Isra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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