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使命,福音适用于每个族群。保罗说:“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罗1:16)。基里沙(Glaser)解释“先是犹太人”的意思是,犹太人应被视为传福音的优先对象。他建议要赢取世界,必先赢得神的选民。在救恩方面,不管犹太人或外邦人,神只有一种拯救方式,就是借着祂的儿子耶稣。
任何相信耶稣是唯一拯救的教会都应努力向犹太人传福音。神召会视以色列的恢复为末世的标志,在其1927年会章的《信仰声言》中表达了对“以色列民族救赎”的期望。早期五旬宗信徒威廉·麦克阿瑟(William MacArthur)认为首先要把福音传给犹太人。现代弥赛亚犹太信徒认为,向犹太人传福音是个使命。选民事工(Chosen People Ministries)将保罗“先是犹太人”的说法解释为:“第一步是与神所拣选的人接触,‘先是’一词清楚表明,在时间、地点和等级上,犹太人民是传福音的优先对象。”
神并不偏待人,祂对所有民族的爱是相等的,然而却有次序,就是以色列在各民族中是有位置的。弥赛亚犹太领袖阿睿·高狮(Ari Sorko-Ram)解释说,以色列并不比任何其他国家好,但在神救赎和神国建立的计划中却有其目的和地位,是与其他国家不同的。保罗说:“若他们被丢弃,天下就得与神和好;他们被收纳,岂不是死而复生吗?”(罗11:15)。小华达·凯撒(Walter C. Kaiser Jr.)解释说:“保罗更借此指出犹太人被‘收纳’,不单带下那说不尽的属灵祝福,同时亦是万物结局的开始,历史的最终一幕须要由犹太人肩负。”
洛桑运动曾承诺向犹太人传福音,并于1980年开始了向犹太人布道的咨询会议。它说:“犹太人福音化直接说明了基督在救恩中的独特性,即使现在对这信息有文化上的抗拒。”在以色列和海外犹太人中,这种抗拒来自犹太教正统派和超正统派,称为反宣教士运动,它把基督教视为破坏犹太人的外国宗教。该运动试图阻止犹太人接受耶稣为弥赛亚,并骚扰弥赛亚犹太信徒。
从法律上讲,以色列所有犹太人都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大多数犹太人属于犹太教,但当犹太人认耶稣为弥赛亚,那么就不再视为犹太人了。以色列最高法院于1989年根据1950年的《回归法》,否定了弥赛亚犹太信徒自动成为公民的身份。在信仰上归依耶稣不仅是宗教问题,而且是跟社会和国家决裂,被视为数典忘祖。
尽管受到歧视,弥赛亚犹太信徒的见证仍然比外邦基督徒有效得多。华人基督徒应该与弥赛亚会众保持联系,支持他们的福音工作,因为他们比外邦信徒更了解文化上的禁忌,并且精通希伯来语。为了在宣教上与以色列建立联系,华人基督徒应该与当地的弥赛亚会众合作,在他们的指导和监督下祈祷,服侍和传福音。
黄濠光牧师博士,现任神召会友爱堂堂主任,曾任国度复兴报及国度杂志总编辑。毕业于美国福乐神学院及新国际大学。曾在以色列海法大学修课,熟悉以色列近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