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以色列連結的神學基礎(上) -【選民系列】專欄

外邦信徒與以色列在基督裡成為一個新人,這是連結與合一,都有聖經的根據(弗2:15),然而在神學上卻有爭論。第一個爭論是替代神學,替代神學認為隨著耶穌基督的到來,教會已取代猶太人成為神的選民,這意味神廢棄了跟猶太人的約。替代神學在教會歷史早期已發展出來,而正式成為神學主張是公元325年的尼西亞會議。教會帶頭敵對猶太人,引致世俗社會的反猶主義。即管在現代,仍有一些教會贊同替代神學,認為教會才是「真以色列」。

聖經怎樣說呢?外邦信徒「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弗2:19)。「聖徒」是指神的子民,「同國」就是一同,這句話直接否定了替代神學所宣稱的。事實上,神跟以色列所立的聖約是永約(創17:7),神不會棄絕祂的子民(羅11:1-2)。以色列也擁有新約,彌賽亞信徒教師Shulam說:「跟隨耶穌的人都屬於新約,這是真的,但新約是跟猶大家和以色列家立的,不屬於教會,卻屬於以色列。」(耶31:31)按這種說法,教會不能替代以色列。

第二個爭論是兩約神學,兩約神學主張神跟猶太人有一個約,跟外邦世界有另一個約。意思是猶太人可以藉著舊約的律法而得救,而免除於接受耶穌為得救的唯一途徑。這種神學相信今天神根據舊約的條款來拯救猶太人,他們不用來到基督面前。這種說法違背了聖經的教導,因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意思是說除耶穌以外,得救別無他法。使徒保羅堅信耶穌是唯一的拯救,他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10:9)。這個得救方程式適用於猶太人和外邦人,「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羅10:12)。這樣,兩約神學否定了向猶太人傳福音,就是大錯特錯,是大使命中的大失誤。

第三個爭論是關乎聖約的觀念。聖約在希伯來文的意思是「切割」,所以立約伴隨有割禮和宰殺祭牲。聖約定義了神與人類的關係,流血把聖約封存到永遠,不能廢止。保羅宣稱,諸約屬於以色列(羅9:4)。在諸約中,最基本是亞伯拉罕之約——神單方面在火中走過祭牲中間,把約封存起來,而亞伯拉罕卻睡著了(創15)。幾年後,神重申這個約,稱為永約(創17:7)。亞伯拉罕之約是無條件的,不能廢止。基於聖約的本質,神有責任遵守亞伯拉罕之約,以及日後摩西之約和大衛之約,儘管以色列多次違約。當神守約而緊緊連繫著以色列,外邦教會因信耶穌而加入了以色列,豈不更要跟選民連結嗎!正如神應許亞伯拉罕:「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創12:3),外邦教會應該祝福以色列國和人民。


黃濠光牧師博士,現任神召會友愛堂堂主任,曾任國度復興報及國度雜誌總編輯。畢業於美國福樂神學院及新國際大學。曾在以色列海法大學修課,熟悉以色列近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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