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多種族是如何出現的呢?聖經反對異族通婚嗎?-【創世問答】專欄

擁有不同特徵的多個族群如何突然出現,繼而遍佈世界各地?我們若留心創世記的記載,就不難從中找到答案。神創造世界後的1,500年左右,世界在神面前敗壞.神使全球大洪水氾濫,除挪亞一家八口外(包括挪亞夫婦、三子和媳婦),一舉毀滅世界所有人類。僅幾代後,聖經中的巴別塔事件臨到(創世記10-11章),亦提供了合適條件,本曾全體聚居一起的人口,分裂成多個群體,獨立在不同地域生活,不同族群自此出現。

在最早的人類社會,世界人口所講的,原屬同一語言,彼此溝通無礙。問題卻是,正因人人能彼此串通,輾轉間人類竟要為宣揚自己的名而建造一座塔,免得分散在全地。為了消除禍根,神降下種種新語言,就是現世各族語系的雛型,瞬間大幅打亂世人口音。自此以後,眾民分裂成了許多小族群!

我們不難想像,各族群既語言不通,定必衍生混亂和敵意,當會分散前往不同地域,各自謀取出路。順理成章的發展,恰與神最初的心意相符,就是人應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接下來,因地理阻隔,眾族群沒有相互交往、通婚。這些分道揚鑣的小族群,各攜完整基因庫的某部分,在數千載歲月裡,眾多不同基因組合,配合居處環境的差異,令族群內眾成員的外貌,與其他族群多少有所不同。

在過往世代裡,有個別群體曾吹起某些不當之風(諸如奉行奴隸制度、種族隔離政策等),並且拚命想從聖經尋索支持理據。然而,不管世人的主觀意願贊同與否,在創造主的強力推動下,遠自上古年代起,人類只能遵從神「遍滿地面」的吩咐。而聖經內亦找不著任何記載,禁止眾族群從一處遷徙到另一處、或強烈反對各族群通婚。

誠然,經上確曾提供了牽涉異族通婚的指引,但我們必須弄清楚,有關教導是針對「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等原則(哥林多後書六章14節)。就如在舊約中,神雖訓示以色列人不得與外族通婚,但重點顯然在於該等外族是否願意改變信仰,信靠獨一真神,就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皆尊崇的那位神。在馬太福音一章所記的耶穌家譜內,即記載了外邦女子喇合和路得;儘管她們身為外邦人,仍得以貴為主耶穌的列祖,表明神所真正要求的,非種族性抑或文化,而是對神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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