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食有道】謝飯祈禱與吃祭偶像之物

 

文@黃少芬

謝飯祈禱與吃祭偶像之物

初信者在決志後,生活上第一個明顯的改變,應該是開始謝飯祈禱的習慣,這也是別人最容易察覺基督徒身份的線索。不少對信仰十分認真的初信者,恐怕觸犯「教條」,心裡都會有這個疑問︰三餐以外的飲食(例如吃一串魚蛋或喝一杯咖啡)是否也需要禱告呢?我聽過一個笑話,話說一個培訓大陸信徒的牧者,對於重覆回答這個問題感到煩悶,於是索性給出一條明確的界線︰凡是十元以下的食物,都不用祈禱!

有時候我們就算餓得快要死,謝飯祈禱也會拖長一點時間,以為說感恩的話越多,就越敬虔。猶太人在這方面可聰明得多了,飯前的禱告總是短短的,大篇幅的禱告留在飯後。這也務實,肚子滿滿,更容易產生感恩之情。

為何要有謝飯祈禱呢?保羅在提摩太前書裡說,神造的食物都是好的,只要存感謝的心去領受便可以了,謝飯祈禱就是對神表達感恩。至於吃什麼,就隨你喜歡,想吃肉,就「隨心所欲」好好享受吧,只要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便是了(申十二)。這是關乎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然而我們在飲食上的自由可能對別人帶來影響,所以因為愛的緣故,有時候要限制這方面的自由。因此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八章論到祭偶像之物時,指出愛心比知識更重要,你知道你是屬於神了,那些祭偶像之物沒有什麼「法力」能傷你,也不能使你不潔,但信心比你軟弱的弟兄姊妹沒有這個知識啊,為免絆倒他們,就不要吃吧。

有些信徒根據這段經文,認為只要不會絆倒人,進入廟宇吃齋沒問題,參加異教風俗的筵席活動沒問題,因為凡物沒有不潔的,而且有一個「神聖通行證」︰不跟異教的人來往,吃吃喝喝,怎能向他們傳福音呢!但保羅在第十章卻叮囑信徒逃避拜偶像的事,因此不能吃祭偶像之物(這等同吃鬼的筵席),這和第八章的教導是否有矛盾呢?當然沒有,兩個章節是處理兩個不同的問題,第八章關乎對人的愛,第十章則關乎對神的敬畏,愛 所愛的,恨 所恨的,以致在 的屬性上有份。

保羅在第十章提出的問題,不是食物本質的問題,不是人際關係問題,而是人在哪裡找到快樂的問題,與誰共享快樂的問題,也是與感恩有關的問題。神救我們脫離拜偶像的生命,奪回我們的心, 既然恨惡拜偶像之事,為何我們這些得救贖的人還可以在這些行為中找到快樂呢?難道我們在吃喝前作完感謝祈禱,就在拜偶像活動中一點難過的感情也沒有嗎?現代的福音被「什麼都能包容的愛」加上甜甜的糖衣,以致不太認識神的忌邪之心, 的公義。如果你本著「凡物都是好的」的大原則,可以在偶像面前,和拜偶像的人高歌玩樂,而且還可以為這個歡樂時刻向神感恩,那麼我無話可說了。我只會說,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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