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性的罪(上)—印傭被剝削的例子

 

Erwiana的案件開審,香港又再一次面對制度性的罪的問題。2012年有調查指,30萬外傭中、竟有達18%曾遭受暴力對待。香港印傭被虐事件轟動全球,去年一月,《時代雜》更曾指責本港保障外傭的制度不健全。禧福在本年夏天做了一個調查,訪問了73位印傭, 發現其中有42.6%每天工作16-18小時,37.8%來港需要交21,000的中介費,轉工時22.7%要交中介費。以下是香港保障外傭的制度如何不健全的分析:

一.,法律上的漏洞

針對初到香港,或是回鄉休息幾年,重新申請到香港工作的印尼女傭,印尼法律容許中介公司收取最少港幣$14000,最多7個月薪金的中介費,而香港法律則規定中介公司上限為首月薪金的一成。為避免觸犯本港法律,香港中介公司會將部份的僱傭合約改為借貸合約,利用借貸公司收取巨額費用,直接導致印傭因要還債務而被捆綁(debt bondage),啞忍各樣的虐待。大部份香港的中介公司,都會為印尼的公司扣押外傭的護照,以保證她們會還債,其實是狼揹為奸。

天主教移民牧民中心Cynthia Abdon-Tellez指,若外傭在工作七個月後被解雇,回到中介公司要求介紹新傭主,必須多付七千至一萬的中介費。外傭若付不起這費用,便會到銀行借貸。Cynthia說,自2013年七月以來,她們收到來自三萬位外傭的1000個投訴。

二.,壟斷,沒有公平競爭

Amnesty International指出,諸多外傭之中,唯獨印尼傭工必須經中介公司求職,並依從其安排受訓、簽約、辦理簽證。禧福與香港幾間基督徒外傭中介公司詳談,又發現,在印尼只有幾間中介公司有印尼國家發的牌照,其他人要在印尼申請牌照,則非常困難。印尼合約必須經這幾間在印尼的中介公司蓋印同意,印尼領事館才會接受申請。這一來,他們操控受訓、簽約、辦理簽證的費用,要多少,就收多少。因此要改變這狀況,必須改變整個制度。

天主教移民牧民中心Cynthia Abdon-Tellez說,有些印尼中介公司,是香港中介公司所經營的。這幾間在印尼的中介公司又只與香港幾間外傭中介公司交易,其他公司要請印尼外傭,就必須從這幾間香港公司要人。

其實,只要政府立例,叫外傭滿約或被解雇,從只可以留港兩周,放寬至可以留在香港一個月,她們就可以自己找新僱主,這個壟斷的市場,就立刻開放了。

3.,政府無能約束

勞工處去年收到44宗投訴,包括中介公司多收外傭中介費等,但在海外簽的合約,勞工處沒有能力管理,只能把案件轉告印尼領事館。而印尼領事館卻採取駝鳥政策,說只有百分之一的印傭在債務捆綁中。

若外傭要舉報無良僱主,必須留在香港,但那時,她們不能工作,又沒有能力供養在家鄉的人,所以很多都選擇不舉報。

香港政府站在市民那方,保障香港婦女可以有廉價及穩定的家傭,好叫她們可以外出工作。我呼籲基督徒婦女,不只要對自己的家傭仁慈寬大,更要對政府說:「我們不要這帶血的權利與優待,我們要公平公義!」在這聖誕期間,讓我們重溫主耶穌降世,為要站在弱勢群體那邊,叫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

下一期,我將會分析何謂制度性的罪,然後在最後一期,提出信徒及教會可以作出的相應行動。

(文稿由禧福協會劉達芳博士提供)

(圖片取自scm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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