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教會】平信徒牧者的三項職責

 

文◎李偉良

在新約教會,長老就是無數地方家庭教會裡願意肩負帶領之責的平信徒。聖經描述他們的職責有三︰

一)管理

那些善於治理教會的長老……,應當看為配得加倍的尊重。(提前五17 新漢語譯本)

長老有另一名稱,稱為「監督」,傳統的英文聖經把這字翻成Bishop(KJV, RSV),即現代天主教或聖公會的「主教」一字。泰文聖經一般翻成PuBokKrog,即「家長」或「監護人」之意。以上翻譯「控制」之義太強,其實此字的字根帶著「看」的意思,另有英文聖經翻成Oversee(NIV, NASB),取其全盤看管之意,我覺得最傳神。

長老們要管理財政,帶領教會把錢用在福音與濟貧上(徒十一30)。

長老最重要是Oversee小組屬靈的層面。小組內可以有過半的人在牧養與教導,但管理整個小組的,只能是兩、三個領袖,故管理的責任尤為重要。屬靈的管理,包括安排小組的活動,按時候分靈糧給他們(路十二42;另參徒六4),讓教會能在本地擴展。長老可重點看顧三數個潛在領袖,再領著他們去牧養其他的小羊,此為人力資源管理。

二)牧養

長老就是牧者。

看管不能輕忽,初信者能蛻變成蝶,唯靠牧養。

保羅在米利都招集以弗所的長老,他提醒眾長老︰
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二十28)

這種牧養包括自己先做一個平信徒的榜樣,透過與群羊同行,學效耶穌訓練門徒,隨時就生活真實情況以聖經真理教導,又加以關心鼓勵,引導每個信徒善用聖靈所賜的恩賜,培養下一代領袖,齊心建立教會。

三)教導

保羅說為要「裝備聖徒從事聖工,好建立基督的身體」,基督賜下了︰
有作使徒的,有作先知的,有作傳福音的,也有作牧養和教導的。(弗四11 新譯本)

研究希臘原文的專家說,「作牧養」、「教導」中間的「和」,表示兩者同為一人,只是同一個職份延伸出來的兩面。在一個本地教會作牧養的,同時也必須教導,兩者相輔相成。這就是令教會成長的關鍵。

雖然每個受聖靈感動的信徒聚會時都可作「先知講道」,但保羅要求長老必須「善於教導」,因為一方面長老牧養時須運用舊約聖經與使徒的教訓,另一方面長老必須把關,與異端抗衡。

作監督的,必須……善於教導……固守真道的奧秘。(提前三2,9)
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多一9)

總結來說,長老們看管家庭教會或小組,側重擔任牧養與教導之責;若用身份來說,就是身兼「監督」、「牧者」、「教師」之職。

教會若能倚重大量平信徒擔任如此職責,豈能不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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