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反對,就是不順服掌權者嗎? 畢邁可︰在於真理,也在於態度

 

新約聖經教導信徒要順服地上的掌權者,其中有羅馬書十三章1-2節︰「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但在實踐這個真理時,各人對順服卻有不同的詮釋,應如何理解經文的真意?

IHOP-KC創辦人畢邁可(Mike Bickle)今天在臉書專頁上,分享對順服權柄的看法。他指出,新約聖經的羅馬書、以弗所書和提摩太前書,都有教導我們要尊敬家庭、公司、社會和政府的掌權者,神將權柄以不同形式授予不同的人, 亦重視人對權柄的服從。但他又指出,只能在不妥協真理之下服從權柄,如有需要對政府提出抗議,應以尊敬的態度。對於不對的事情,即使提出反對,只要用對的方式,仍然是尊敬掌權者。

(2014年5月23日,時雨編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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