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鏞基牧師事件深思

 

文◎劉達芳

趙鏞基牧師被判消息一出,坊間有不同的回應,有出於派別的立場,有出於感性的反應,有以效忠為出發點。本文旨在幫助信徒從三方面思考︰事實的層次、道德倫理的層次、事奉的屬靈原則。

事實的層次

聽說在閉門的會議中,提及一些難言之隱,未有公開。聽說趙牧師的律師在考慮上訴,通常上訴會有新資料提出,我們可否等掌握所有資料才最後定論?掌握了事實,還要解釋準確。我們對訪韓的看法和經歷,對聖靈工作的立場,都會影響自己對事實的解釋(偏重正面或偏重負面)。最好聽聽別人的意見,有助清晰自己盲點。

道德的層次

也許我們永遠都不知道所有的事實,那就只能按所知的下道德倫理的判決。判決不等於論斷,論斷的心態是惡毒的,目的是要損害他人,但人人都要有道德倫理的立場,不然,就黑白不分了。

下道德審斷時,我們要考慮該行為遵行了那些道德倫理準則?(如︰愛他的兒子,要對他有義),又有否違反那些道德倫理準則?(如︰公平,包括對會眾及奉獻者)愛,比較適合在私人層次去遵守,因為「愛常以為虧欠」,可以無止境地付出。但在涉及群體的事上,就要考慮眾多愛的對象(如︰會眾、會眾的家庭也許亦有浪子,該用金錢去扶助)這時候,就要考慮公平的原則。長老們批准用錢時,一定要考慮公平的原則。

下道德審斷時,還要考慮行動的結果,那一樣會帶來最大最多的善。12年前,若趙牧師知情的話,他有許多行動的選擇︰讓兒子承受錯誤投資的結果?用其他方面表達愛?甚至此時此刻,趙牧師及教會還有許多行動的選擇,諸如︰大義滅親,或自己把所有的錢歸還教會,還可以繼續上訴。那一個行動會帶來最大最多的善──對會眾、對所有認識趙牧師的人、對未信的世界?祈求上主給趙牧師及教會辨別的能力。

事奉的屬靈原則

(一)教會行政的智慧問題

教會財政的決策要有良善的監督,有內部的約束與平衡。諸如每年要有財政預算、專款專用、超過某一數字的款項,需要更嚴格的審批過程等。傳道人要務求自己無可指摘,不只做得對,還要公開自己的做事方式,讓別人監管自己。

(二)教會家族化的問題

韓國是最崇尚儒家思想的國家,會將君臣父子的差序格局(見費考通)覆制在教會。牧師為君,為父,有無上權威。既然財富源於父親,那他要用家裡的錢,就無不可的了。這是一個大陷阱,因為該守的原則是公私分明,家財可獻教會,但教會的資財卻不能轉入家中。亦不能有前者,後者就無問題。在這方面,寧過份小心,被別人指「拘泥於小節」,也不要給魔鬼留地步。

(三)該拒絕別人將自己偶像化

韓國文化尊師重道,一般敬佩牧師,順服屬靈權柄。但保羅吩咐教會,不要傚法他,過於聖經容許的(林前四6)。同樣我們要禁止別人尊敬自己過於該尊敬的。一般人都享受別人的尊崇,但若你明白自己裡面,有一頑強未釘死的己,就要歡迎異見人士的提點,甚至是批評自己的人,作為一根刺,免得自己驕傲。

(四)為自己設立交代系統

當人升到某一位置,就會容易「隨著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沒有人能管,亦不被任何人去管。屬靈權柄不能等同行政權柄,因為大部分屬靈權柄都不精於行政。總要有個法律顧問,幫自己「掃雷」。若所有董事及長老都變成橡皮圖章,那你就臨近危險的地帶。

旁觀者須注意地方

旁觀者有兩方面要注意︰

無論主角是那一宗派、那一國的人,都不可以置身度外,因為這是神家裡的事,我們都在神家中,所以有哀傷,有痛心,是證明你不是冷漠、麻木。你有切膚之痛,就是你關愛,你有肢體感。

另外,要小心審判別人,「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二13)撒旦晝夜控訴弟兄,但主耶穌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我們的主,壓傷的蘆葦, 不折斷,將殘的燈火, 不吹滅。大衛強搶人妻,姦殺良將,但認真悔改,勇於認錯,神對他的評語是「合神心意的人」。

讓我們繼續禱告,讓這件事有美好的結局。

admin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Next Post

為香港求復興 每天一分鐘為兒童禱告

02/03/2014 – 30 亞達月I 5774
    有沒有想過,香港的復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