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道會對參與社會抗爭表達立場

 

【KRT訊】宣道會香港區聯會最新一期《宣道牧函》(2014年2月),探討基督徒參與政治的原則,其中包括對參與社會抗爭的信仰立場 。《牧函》由該會神學及時事立場委員會編製。

《牧函》全文有七千多字,前部分論述聖經如何看政權,定義何謂政治參與,然後是教會參與政治活動的界線,區分合宜和不合宜的範圍。文中表示,教會是先知的群體,若然人民受到嚴重和不公正傷害時,應以擔任「以神話語來提醒掌權者」的角色,就政府政策發言,卻不是認為教會取代了政府的功能。因為耶穌只將「天國的鑰匙」賜給教會,沒有將武力及社會約制的權柄賜給教會。文章引用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的觀點指出,教會的「管轄」範圍,是神話語的職事及人的靈性紀律,因此教會不應介入政府具體的民事管理(civil jurisdiction)事務。

文章建議,教會在就政治事務發言前,要考慮三個條件︰「(一)該事件已觸及明顯的聖經原則;(二)社會上並沒有其他群體能有效指出教會的相關見解;(三)發言已經過合適的程序討論,並確認它符合聖經真理,具有嚴謹的神學反省,能被看待為教會整體就有關事情的信仰判斷。」因此,「除非有關事件涉及重大的真理原則,對公義造成嚴重的損害,並得到教會管治機關的認同與授權,教會不宜輕率就政治、社會和經濟事務表態。」

文章後部分探討對牧者和信徒參與政治的看法。其中寫道,若有信徒認為政府不公義,到不可能被糾正的地步,而想參與「和平不合作的抗爭」,建議在參與行動前,慎重考慮做法是否必需,對社會帶來的影響。「我們也呼籲信徒應堅持使用和平的方法表達訴求,避免暴力。對於參與抗爭的人,教會應關懷他們,而不應因為他們在政治上持異議而孤立及抵制之。但另一方面,抗爭者亦應尊重不參與的人士。」

全文刊登於 www.cmacuhk.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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