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位基督徒攝影師因拒絕為同性婚禮提供服務,而被告上法庭,判決表示他須為「危及」別人的信念付「代價」!
據CBN報道,美國新墨西哥州最高法院最近判處一位基督徒攝影師敗訴。這位攝影師因為信仰緣故,拒絕為同性婚禮提供服務,因而被控。法院認為,攝影師的行動違反了人權法,更指因為信仰而「危及」別人的信念,是需要付「代價」的。
美聯社亦有報道指,美國不少教會因擔心被同性伴侶控告而修訂其會章,以明確反映聖經只接納一男一女婚姻的觀點。雖然主張修章的律師指,現時未有教會被控告,但不少教會都覺得被控告只是遲早問題。
美國最高法院在今年6月的裁決中,推翻了保障一男一女婚姻的聯邦法令。而另一個裁決,更為加州打開同性婚姻之門。代表路易斯安那州浸信會的律師建議教會修改會章,「我想我們必須準備,因為法律改變了,美國也正在改變。」
報道提及,數年前,太平洋法律協會首席律師石凱文(Kevin Snider)為回應加州同性婚姻運動,發佈了一套標準婚姻政策。他指出,不少宗教領袖都因拒絕為同性伴侶證婚,而飽受被控告的恐懼。
美國現在有13個州,加上哥倫比亞特區,已承認同性婚姻。有些基督教宗派,例如基督聯合教會(United Church of Christ),也已接受同性婚姻。不過,大部分宗派仍然堅持,同性性關係是罪。在較有制度的宗派,如羅馬天主教會、循道衛理聯合教會等,在這爭議性的議題上,個別堂會受到宗派約束。可是,沒有宗派的教會,則通常會自行決定如何面對同性婚姻等社會議題。
(2013年8月,陳淑安編譯報道)
禱告︰願美國教會醒覺同性婚姻合法化對宗教自由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