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度角度】「吃甚麼」的煩惱

 

文◎何寶生

一班同事外出吃飯是每天上演的慣常戲碼,但大夥兒要決定「吃甚麼」卻是個永恆的煩惱。

同事甲最近心廣體胖,想減肥吃得清淡簡單,避開三高油炸快餐食品。

同事乙熱衷「重口味」菜式,奉行「大件夾抵食」主義,碟頭飯炒粉面都是他的最愛。

同事丙是個辣妹子,川菜、湖南菜、泰國菜、印尼菜……無辣不歡。

同事丁已為人母,下班後專注家庭,難得中午吃飯可以在外面鬆一鬆,希望去些格調優雅的西式餐廳,重拾婚前high tea的美好回憶。

五位同事對一頓午飯都有截然不同的要求和期望,於是「如何做決定」成為了每天午飯前的一大難題。有人希望大家都發表意見,有人希望多主導一些,有人不願退讓半步,有人選擇沉默不言。如果要「民主」地解決問題,實際會是如何呢?如果要「尊重」每個人的意願,可能嗎?如果用「投票」來做決定,結果又會怎樣?

假如大家的意願南轅北轍,要尊重所有人的意願來做決定,結果很可能就是無法決定,或者大家的期待都不能滿足。「投票」是少數服從多數的機制,若結果並不如我所願,那我仍然可能不開心。其實,好吃的,不一定有益;想要的,不一定需要;健康的,又不一定喜歡。也許根本不存在一個絕對好、絕對壞的選擇,非我所願的結果,並不一定等如萬惡。可是很多時候,假如最終的選擇是我不喜歡的,我就選擇不合作,在飯桌上抱怨連連,令抉擇者蒙受壓力。如果人人都只想要自己想要的,一旦被否決,就認為自己被否定,因而激起許多情緒,那麼,脾氣最大的人往往就會用情緒來控制了他人,而其他人則選擇遷就了事。這是一個健康的方法嗎?

我認為,除非大家先有一份共同的契約作基礎,否則紛爭只會無日無之,終究無法好好的為「吃甚麼」來共同決策,甚至鬧得胃痛收場!何謂「共同契約」?一個共同的目標(如︰吃甚麼都不重要,最要緊的是大家能快快樂樂的聚一聚),一套大家都認可的處理方法(如︰輪流做決定;各自表述,然後交由領袖作決定),一份樂意、接納的態度。

這是我從吃飯而衍生點點反思,如有雷同,實屬巧合。如果你有成功的經驗、奏效的方法,也請與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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