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夢漫談──夢中情人

 

文◎陳志揚

一位漂亮的姊妹告訴我,她最近向神熱切祈求結婚對象,結果先後作了三個夢。

第一個夢是她看見教會中一位年紀相若的弟兄對她微笑,於是她以為是神在夢中告訴她,此君就是自己的未來丈夫。但是交往之後,卻發現這位弟兄對自己並沒有追求的意思。

不久這位姊妹再作第二個夢,看見另一位弟兄對自己慇勤有加。現實中這位姊妹雖然欣賞他的為人,卻不認為這種類型的男士適合做自己的丈夫,於是沒有與他發展感情。

接著這位姊妹又作第三個夢,這次她終於看見一位自己心儀的男士了,只不過他不願意認識耶穌基督,而且還是個有婦之夫。

這位姊妹不明白神為何要賜下這些「似是而非」的夢境來「戲弄」她,不堪打擊之餘,就墮入懷疑神的沮喪當中。

我當時沒有跟這位姊妹研究她的三個夢是否來自神,我只是建議她六個月之內專注於神,暫停向神祈求結婚對象,不要記錄和理會任何夢境,老老實實按聖經真理過日子,正如傳道書五章7節所教導︰「多夢和多言,其中多有虛幻。你只要敬畏神。」

這位姊妹最需要的是回到基本的信仰去,繼續相信慈愛信實的神不會將她的婚姻大事當作兒戲。她要將過去的異夢好好沈澱、反省和分辨,不要讓自己在眾多混濁不清的夢兆中迷失信心。

其實我在年輕單身的時候,也曾向神祈求配偶和作過類似的夢︰我看見一位年紀相若的姊妹,好像家庭主婦般打掃居室。夢醒之後,我以為是神答允了我的祈求,於是開始與這位姊妹交往,但後來這段感情並沒有開花結果。

我們怎樣去解釋熱切向神求婚姻之後所出現的「夢中情人現象」?

除了抵賴「撒旦攪擾」之外,最合理的解釋是我們被自己的心思意念所蒙騙而不自知。耶利米書十七章9節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

「自欺」是最難被識破的「詭詐」。我不是說我們在夢境中故意自己欺騙自己,我說的是假若我們的整個心思意念都集中於「求偶」這件事上,其熱切與戀慕程度超過我們對神所配得的愛慕時,「求偶」就變成我們的「假神」,神就會按我們心中的「假神」回答我們,結果就是「在心事上捉住我們」,「藉著假神使我們與 生疏」(結十四4-5)。

因此,在我們夢境中出現各式各樣的「情人」,雖然未必儘是我們現實中所心儀的異性,卻在我們心靈上造成極大的混亂與迷惑,然後導致我們對神誤會、失望,最後信仰亦可能因而破產。

據我所知,神很少在夢境中以「真人show」的形式「揭曉」我們的結婚對象。反之,神較多在夢境中以「象徵性事物」印證當事人雙方的關係。主觀的領受和客觀的條件都齊備配合時,「夢中情人」就真的能夠落實,與作夢者「終成眷屬」!

(作者電郵︰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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