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前從業員 剖析「錢作怪」對基督徒的衝擊

 

【記者王麗媚報道】明光社於3月15日晚上舉辦「擇善固Sell──基督徒從事銷售及營業代理的衝擊」生命倫理對談,講員是該社項目主任林國冬,他曾同時任職地產代理及傳道人。會上,他分享在地產代理行業的見聞,並與參加者討論行內基督徒從業員面對的價值衝擊,並談到「錢作怪」的問題。

香港地產代理奉行雙邊代理制,而非外國某些國家奉行的單邊代理制,這容易導致代理夾在買家與賣家、業主與租客之間,左右做人難,不能專心為任何一方客戶爭取最有利的交易條件。雙邊代理制也容易引致代理為賺取佣金,只顧促成交易,忽略任何一方客戶的利益。基督徒從事有關行業時,也會掙扎於只顧有否違反法例,還是以客戶的利益或聖經價值為更高考慮。

林國冬指,某些地產代理為促成交易,會利用心理戰術,先向買家抬高售價,再逐步降低叫價,讓買家以為自己獲得減價,而接受交易條件,相反亦會採用此策略接觸賣家,手法在行內頗為常見。會上論到,這做法是否合乎倫理與基督徒價值觀。林國冬表示,他不會使用這些手段,但買賣雙方若對售價期望有差距,他會向雙方反映,讓雙方自決會否退讓,好促成交易。

他分享一次面對個人行內名聲、對客戶的誠信,及個人利益的掙扎。行內有一些工作規矩,例如不可越過中間人直接接觸業主,但有次他懷疑中間人企圖向他抬價,賺取交易差價,他要去尋根問究,還是見買家認為價錢合理,促成交易便了事?。最後他決定查明事件,向買家客戶反映真相,最終令交易告吹,他的佣金也付之流水。他認為,就算不以信仰立場去看事件,做人做生意也要有立場,失去一次交易的佣金,比失去客戶及誠信損失更大,人不應短視。

林國冬受訪時表示,明白從事銷售及營業代理所面對的誘惑,例如曾有信徒想放盤,但叫價比市價低,令他想過自己購入,加價後才售出,這也是行內不難看見的情況,俗稱「摸貨」。他說,要讓自己遠離這些誘惑,便要持守工作立場。他同時任職教會傳道及地產代理期間,拒絕在教會內接生意,除非執事會主動邀請他,但他也只以義務身份協助,皆因當時他是教會的受薪同工。談到職場使命時,林國冬指,行內不熱衷處理下價樓盤交易,因為利潤較低,他介紹平價租盤時會考慮不收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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