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以巴衝突」講座 剖析以色列土地權


黃濠光牧師
 

【記者王麗媚報道】禧福協會於12月1日舉行「如何理解以巴衝突」講座,曾任《國度復興報》、《國度雜》總編輯的黃濠光牧師主講,他從聖經與法律角度剖析以色列地的土地權。

論到以色列國地土的法律地位,便要數算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戰勝國於1920年在聖雷莫會議(San Remo Conference)承認的《巴爾福宣言》,該宣言同意猶太人可在巴勒斯坦地建立民族家園,土地範圍包括現時以色列國土、迦薩地帶、巴勒斯坦聚居地,以及約旦河東岸。到了1922年,一戰結束後的巴黎和會成立了國際聯盟(League of Nations),國聯接納1920年聖雷莫會議的決議,包括《巴爾福宣言》;並承認猶太人在巴勒斯坦地的歷史及政治權利,可在當地建屋定居。

但到了1922年,英國把巴勒斯坦地的約旦河東岸分割給阿拉伯人,變成現時的約旦國。英國取消原定留給猶太人的77%土地劃分,只剩23%土地予猶太人,範圍包括現時以色列國土、迦薩地帶及巴勒斯坦聚居地。

之後,聯合國大會通過一份沒有法律約束力的181號議案,要求在剩餘的23%土地中再劃出撒馬利亞、猶大、東耶路撒冷,預留給巴勒斯坦地的阿拉伯人建國。阿拉伯人拒絕接受議案,亦拒絕在該片土地立國;而猶太人接受議案,並於1948年正式復國,但於復國後第2天遭到附近5個國家攻打,除為了攻擊以色列,也為了奪取主權未定的撒馬利亞、猶大、東耶路撒冷土地,之後,這片土地被約旦佔領。到了1967年的六日戰爭,以色列取得撒馬利亞、猶大、東耶路撒冷土地的控制權,以色列後來吞併東耶路撒冷,與西耶路撒冷合併,但因為猶大及撒馬利亞已有大量阿拉伯人聚居,以色列基於政治考慮,沒有吞併這片土地,而猶太人與阿拉伯人的衝突持續到今天仍未得到解決。

「巴勒斯坦」名字由來

講座上也提及「巴勒斯坦」名字的由來,黃牧師說,聖經從來沒有出現「巴勒斯坦」一詞。約在主後135年,當時以色列地被羅馬帝國統治,羅馬皇帝哈德良(Hadrian)瓦解猶太人的多次起義後,把猶太人驅逐出以色列地,並將以色列地改名為「敘利亞·巴勒斯坦那」(Syria Palestina),此後以色列地被稱作「巴勒斯坦」。

以色列復國之前,巴勒斯坦地由英國托管,當時居於當地的猶太人被稱為巴勒斯坦人,但居於當地的阿拉伯人卻不願承認自己是巴勒斯坦人。以色列復國後,國家和人民分別以「以色列國」及「以色列人」自稱;但當地阿拉伯人到了1967年,才自稱為「巴勒斯坦人」。

多國與以色列為敵的屬靈因素

黃牧師指,英國托管以色列地之前,以色列地由信奉伊斯蘭教的鄂圖曼帝國統治(即今日的土耳其),並非由阿拉伯人統治。伊斯蘭教內存有全球伊斯蘭化的目標,不接受曾經屬於伊斯蘭教的地方落入非伊斯蘭教者的手裡,這加深了伊斯蘭世界對以色列國的反感。

黃牧師又指,目前多國要與以色列為敵,甚至揚言要毀滅以色列,這個情況與屬靈因素有關,因為惡者想透過瓜分以色列土地,甚至粉碎以色列國,攔阻耶穌再回來。但是,分割神的土地是會受到審判的,聖經基礎來自約珥書三章1-2節。

目前,巴勒斯坦正向聯合國申請立國,這議案需要安理會通過才能成立,美國作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已表明會對議案行使否決權。黃牧師表示,要求主讓安理會內繼續有支持以色列的國家;此外,要為以色列政府祈禱,叫官員不因政治考慮而作出不合神心意的錯誤決策。

admin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Next Post

伊朗政府認為 家庭教會是威脅

29/11/2011 – 3 基斯流月 5772
  伊朗政府似乎終於察覺到當地教會增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