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與沈殿霞現象


陳冠希
 

今年香港經歷了一個嚴寒的冬天,在寒流吹襲下,娛樂圈鬧得熱烘烘,先是陳冠希的欲照風波,繼而是沈殿霞患病去世的消息。這兩則新聞在傳媒廣泛報道下,成為港人茶餘飯後熱烈談論的話題。

欲照如日記不容置喙?
陳冠希在記者招待會上道歉,宣佈退出香港娛樂圈。在道歉聲明中,他承認他的所作所為,為青年人立下了壞榜樣。他的道歉雖來得遲,但總算是道歉,並且承擔了社會責任。社會對欲照事件,主要環繞在法律問題上,有網民發動示威,抗議警方選擇性執法。至於欲照的道德問題,卻甚少聽到譴責的聲音。有人將陳冠希所拍成千上萬的欲照比作私人日記,不慎外 ,更認為別人看到之後,不應對人家的日記說三道四;按照這個邏輯來看,欲照是陳冠希的私人物品,內容怎樣也是他私人的事,外人不容置喙。這種觀念忽略了一個事實,就是他和欲照的女主角們都是公眾人物。當然,公眾人物也有私隱權,但社會卻有知情權,所以私隱的界線有時很難清楚界定。陳冠希認識到自己是公眾人物,他拍這些欲照是為青年人立下了壞榜樣,所以他要負責任,退出娛樂圈。

陳冠希和眾多女孩子交歡,究竟對青年人傳遞甚麼信息?第一,可以和許多人發生性關係。第二,普通朋友也可以上床,不一定是付託終生的那一位。第三,人表裡不一是可以接納的,所以即使阿嬌純情的背後原來是不純情,但都可以繼續支持。心智成熟度不同的人,對事情就有不同的解讀。自己崇拜的偶像可以這樣偷情,青年人就很容易放鬆自己的道德界線,做出越軌行為而又不覺得有甚麼不妥。虛假的電影劇情尚且有人模仿,何況真實版的桃色事情,豈不更易令人有樣學樣嗎!

破裂婚姻後遺症
如果欲照比作是私人日記,鄭少秋與沈殿霞及欣宜的家事是否是另一本日記呢?3月2日在紅館舉行的沈殿霞追思會上,有人不認為是私人日記,就公開質問鄭少秋,將追思會變成公審會,鄭少秋要為到對他的控訴,上台答辯。這不是預先安排好的演戲,而是現實生活的恩恩怨怨。鄭少秋一面解釋,一面要承受台下的噓聲,這是做公眾人物要承受的壓力,也說明破裂婚姻是有後遺症的,須一生一世承受後果。

提防將人神話化或妖魔化
香港市民懷念沈殿霞,並非因她的演藝事業有甚麼超人一等的成就,而是她的個性和單親的角色。她離婚的遭遇和跟欣宜母女情深的關係,博取了觀眾的同情,以致觀眾認同了她的人生觀,欣賞她的樂觀及積極心態。這裡要評論的是沈殿霞現象,而非她本人。在這現象中,沈殿霞已成為了公眾的典範人物(model example)及見解領袖(opinion leader);沈殿霞的「金石良言」重複播放,觀眾接受訪問時也稱許她的個性和引述她的說話。她儼然成為優美品格的化身,婚變悲劇中的烈士。

戲劇中的角色性格黑白分明,忠角完全良善,奸角完全邪惡。在現實生活中,每個人都同時擁有優點及缺點,但我們很容易將人神話化或妖魔化。神話化的人,我們力捧他們的優點,放過他們的缺點;妖魔化的人,我們誇大他們的缺點,無視他們的優點;然而這都是過於簡單的偏頗看法。聖經毫不避諱地將個中人物的優點和缺點公諸於世,目的是要傳達神從不放棄人的信息。人即使惡貫滿盈,但神仍會施行救贖,幫助人追求成聖。保羅教導我們要看自己合乎中道,我們原是神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我們不要被世界這種神話化和妖魔化二分法模糊了基督徒該有的觀點。

福音總是人的盼望
陳冠希和欲照中的女士們代表了這一代的青年人,我們不要把他們妖魔化,他們需要的是憐憫、是回頭的機會。只要他們仍然在世,就仍然有機會信耶穌,這是大家需要代禱的事。沈殿霞已錯失了信主的機會,曾有一位台灣藝人(現已是牧師)前年路過香港,想向沈殿霞傳福音,但苦無聯繫機會。求主在演藝圈堅固所有信主的藝人,叫他們剛強壯膽,好好為主作見證;也求主興起更多「喬宏」,在影視界高舉主的名,一面演戲,一面傳福音,得著圈內、圈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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