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腹經綸︰有文化的生命

 

顏重剛

「有文化的生命」(Culture of Life)這片語出自已故教宗約望保祿二世,此語一出,產生了一個世界上很大又不簡單的宣傳效應,救回的人多過他所能知道的。

今年是Roe v Wade(美國墮胎合法化的案例)35週年,《洛杉磯時報》報道︰「在反墮胎活躍人士呼籲之下,有一群八年級的青年人,每個都許願在『屬靈上認養』一位不認識婦人孕育中的胚胎,給他改名、愛他,縱使很遙遠,也每天禱告,求這位未來母親不要選擇墮胎。」這顯示有更多青年人參與維護生命。

或許因為青年人較為多知心好友曾經墮胎,即使十年前他們比成年人更支持限制墮胎。蓋洛普2003年一項調查顯示,在青年人中有72%認為墮胎在道德上是錯誤的,有32%相信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是非法。在成年人中,只有17%支持完全禁止墮胎。然而,美國每一年有六十萬25歲以下的婦女選擇墮胎。

支持墮胎運動的兩名領袖也罕有地發出警告,《洛杉磯時報》1月22日的意見版刊登了這段說話︰「在七十年代,雙方的爭論點來得簡單,也兩極化︰墮胎不是謀殺,便是婦女掌控自己身體的權利。不竟,胚胎是看不見的。科學令鐘擺可以擺動,有了超聲波,婦女可以看到腹中的胎兒的立體形像。胎兒也可以做手術,更多早產嬰兒活下來,也更健康。我們不得不留意這些胎兒,也不能忽視對他們的責任。」

這兩位作者也抱怨維護生命運動的技巧︰「現在很少聽他們再講謀殺嬰兒,反而他們很得體地提出哲理上及政治上的挑戰。他們說,關心人的社會要追求『人類社群』的包容性,過往曾被排斥的婦女和少數民族,現在都平等了。為何不將胚胎接納入我們的社群呢?他們都在我們身內。」

事實上,青年人有信念,從不怠慢。在科羅拉多州,Kristi Burton去年決定州憲法應將受精的卵定義為人。她在法庭上勝訴,將會領導一個運動,把修改州憲法的動議放進今秋的選票內。在加州,一名17歲青年人在聯邦法院打官司,爭取在她所屬的聖荷西地區高中有權開辦一個維護生命的學會。在費城,維護生命團體Generation Life招募青年人到海灘派發單張,及透過角色扮演引導他們。在一個工作坊裡,一位「支持墮胎」的演員會這樣說︰「我有朋友被人強姦,而你要她保留孩子?你怎樣叫一個15歲的女生繼續懷孕呢?這會是九個月的奚落和痛苦。」

一位16歲的演員會這樣回應︰「這不是嬰兒的錯,他沒有做過任何錯事。若她不想大肚回校上課,有許多老師願意在家替她授課。又或者她肯面對自己,照常回校。」

所以,千萬不要低估生命這個辭的能力。當青年人明白生命是甚麼,也站起來加以維護,全世界可以說,不論他們現在要甚麼,未來就在這群好人手中。

admin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Next Post

美聖公會將保守派主教革職

09/02/2008 – 3 亞達月I 5768
  【編譯黃約書亞/撰稿George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