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不是「性經」!

 

鬧得滿城風雨的《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竟然橫生枝節,有二千多人投訴聖經不雅。影視處已表明,認定聖經乃宗教經典,不會送檢。究竟基督徒該怎樣回應這件事?

立場不同 誤解聖經
那個批評聖經的網站是去年設立的,多個月來都沒有向影視處投訴,現在卻在《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越吵越熱之際,突然發難,矛頭直指聖經,然而為甚麼會針對基督教呢?原因大概是基督徒主張持守聖潔,維繫傳統婚姻。又或許是誤會明光社有份參與,明光社於五月十八日發表聲明否認,聲明節錄如下︰「本社重申,在《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未在傳媒廣泛報導前,與本社有關的董事及同工並沒有主動作出回應及評論《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內容,我們亦沒有接到任何外界對《中大學生報》的投訴或查詢!但本社與廣大市民一樣,在知悉事件之後深表關注。」據《中大學生報》聲明,該網站與他們無關,所以是另外有些人一直對聖經存有誤解。

適當回應 借力使力
基督徒對此不必反應過度,因為將聖經和情色版相提並論本身就是一個笑話。聖經並非不雅刊物,既然不是,我們毋須當自己是被告,辯護一番。防衛性的自辯只會中了對方的圈套,被對方牽著來走。意思不是緘默不回應,而是適當回應,大方得體就足夠了,以免模糊了公眾的焦點。我們要看情勢的發展,在適當時機借力使力,透過講座和文章,向社會闡釋聖經對性的陳述,使大眾不會誤以為聖經是「性經」。說不定講座和文章變成了布道的機會。

誨淫誨盜 牴觸法律
我們支持在大學校園內應有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並且加以尊重。許多看過情色版的人都認為是一堆誨淫誨盜的言論,沒有甚麼學術可言。至於言論自由,就如吸煙自由一樣,你有吸煙的自由,但當這自由危及公眾健康,吸煙自由就需加以限制。政府對情色的言論有法律規範,用級別來分類。《中大學生報》是由學生交的會費來維持的公器,這些會費不是用來犯法的,當情色版內容牴觸法律時,就不能用言論自由來當作護身符。所以學生們不可濫用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需要有負責任的態度。現時學生報的編輯不肯認錯,還堅持以後會繼續出版,把自己當作受害人,是令人憂心的。

警惕歪理 提防搔擾
基督徒習慣講道理,循理性溝通,認為真理會越辯越明。我們要留心情色版事件的發展過程,當中有沒有非理性的抗辯與舉措。理性處理是個遊戲規則,一旦對方不遵守這個遊戲規則,我們就要加以提防。幾年前同性戀者大鬧天主教堂、前年榆林書局事件,以及今次投訴聖經事件,都是非理性的行為。日後不知會不會還有針對基督教的非理性行為,教會須提高警惕!

公義彰顯 愛心挽回
這是以事論事,無意打落水狗。我們認為教會及社會大眾要追蹤大學圈子裡的思潮,堵塞導致道德淪亡的破口。情色版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到底是甚麼主義或思潮令學生嚮往性變態和性放任?大學的自由風氣是否培養了一批沒有道德責任的青年,而他們畢業後進入社會,會否加速社會進一步崩解?這批學生不是大學建制和法律下的受害者,而是自我中心主義的受害者。要改變這一代的青年人,不是靠懲罰,而是用愛心將他們挽回。這次事件若能在學生內部或大學內部解決就好了,但不幸地已提升至法律層面,令雙方難有下台階的餘地。我們希望有關學生要認錯,政府也予以輕判。我們要禱告,求真理得勝,求公義中顯出恩典,求學生得到挽回,求校園有做學問的自由,而非任意妄為的自由,也求主復興校園。願我們用祝福代替咒罵,用愛心代替定罪,使這次危機能化成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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