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哥手筆︰當有人問我借錢時

 

高維理(Bill Gothard)

我們願意人怎樣待我們,我們也要怎樣待人,這個吩咐始於「所以」這個辭。這個辭是個訊號,教我們留意上文下理的思想脈絡。經文是這樣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麼。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7:11-12)。

愛是給予對方,滿足其需要,儘管不同於其所要。

正因為神充份瞭解我們,且愛我們如父親, 根據我們的需要來幫我們,而非根據我們的所要。我們也要將這樣的愛應用在別人身上。父母在跟子女的關係上,常常忽略這要點。結果,孩子往往得著所要,多過滿足所需。

當子女要求自主做決定時,聰明的父母要讓子女曉得,他們無權賦與子女這種自由。(無人有自由自行作主,甚至耶穌也不憑自己做事,只有聽從天父的指示。)父母要趁機會教導子女如何在每個決定上分辨神的旨意。

若朋友問你借錢,你要解釋說︰「若我借錢給你,你就由我的朋友變成我的僕人,因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我不想你做我的僕人,所以我要看看神是否要我把錢給你當作禮物。現在,請你告訴我你正面臨的真正需要」(參看箴言22:7)。

一個想借錢的人通常需要智慧的輔導過於更多錢,所以把錢借給他可令他被財務問題和壓力纏得更深。反而有智慧地輔導他,教他節流,以及如何在有限的資源下生活,就能處理問題的根本。

我們想想神如何用智慧、愛及實際的方法幫助我們,我們便曉得如何幫助別人。

因著想別人怎樣待我們才去做在別人身上,我們不能以此作為滿足自己私慾的策略。反而,要以此作為手段,將人連結在神的慈愛和真理裡,讓神來滿足人深層的需要。若這是我們的目標,我們便準備好去守主這個吩咐。讓我們向神求智慧,在我們處理跟別人的事上,如何彰顯 的愛。

(翻譯︰洛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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