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納粹大屠殺紀念日

 

聯合國於2005年十一月十一日一致通過以色列的動議將每年一月廿七日定為國際納粹大屠殺紀念日。源於1945年一月廿七日位於波蘭的奧茲維辛—比克瑙(Auschwitz-Birkenau),最大的集中營被解放,標記著猶太人重獲自由。

爾國爾民事工定於一月廿六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的金門守望時段舉行「為以色列祈禱會」,地點在灣仔軒尼斯道300號中邦商業大14樓A室,會中亦放映紀念大屠殺的片段。

六百萬猶太人被屠殺是一個歷史上慘絕人寰的種族大屠殺,對於猶太民族是一件永遠不能磨滅的史實。但以色列又可以於1948年奇跡地復國!爾國爾民事工引述下列的經文說︰

我必把他們從萬族中領出來,從列邦中聚集他們,領他們歸回故土。(結34:13)
我要使他們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為一國… (結37:22)
我必醫治他們背道的病,甘心樂意愛他們……(何14:4)
迷失的,我必尋找;被趕散的,我必領回;受傷的,我必包紮;患病的,我必養壯;肥壯的,我卻要除滅。我也必按著公正牧養它們。(結34:16)
我必用潔淨的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結36:25)
我必把新心賜給你們,把新靈放在你們裡面;我必從你們的肉體中除去石心,把肉心賜給你們。(結36:26)
我必把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遵行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36:27)
我耶和華說了,就必實行。(結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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