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哥手笔︰遵守最大的诫命!

 

撰稿︰高维理(Bill Gothard)
翻译︰陈志扬

婚礼过后数天,年轻的丈夫决定带新婚的妻子去一间雅致的餐厅吃饭。他们坐下后,魅力四射的年轻女侍应旋即来到桌旁。这位丈夫抬起头来看着她,明显地因她的美貌而心花怒放,于是与她友善地闲聊了一阵,然后才点菜。

女侍应离开后,这位喜形于色的丈夫转过头来看自己的妻子,却马上被她难看的面色吓呆了。她看来受到了伤害,神色忧伤。

他说︰“甜心,发生了什么事?”

“当你看着那女侍应的时候,我看见你的眼睛发亮,这令我很伤心!”

他显得糊涂起来︰“你为什么觉得伤心呢?我只不过对她友善罢了。”

这句话并不能安慰他忧伤的妻子。她是因为丈夫从另一个女人得到快乐而受伤的。不久之前,他不是在神面前发誓“有生之年不另作他想”,全心全意去爱和珍惜她吗?

婚姻是一种盟约关系,夫妇的结合容不下任何一方对第三者产生爱慕。

我初次听到这个故事时,认为这位妻子过度敏感,她需要克服自己的妒忌心。不过后来,我在一次进行辅导时想起这件事,而那天的启迪改变了我的生命。

当我想起这对夫妇时,心中浮现了这节经文︰“…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20: 5)。这节经文传达了新的意义。我默想当中的字句时,就明白到,一切带来喜悦、友情,或使我产生情愫而又叫我无法全心爱神的人或事, 全都知道。 不但知道,而且还会对他们的存在心存妒忌,反应就像这位妒忌的妻子一样。

神的灵看见我们心中的眼睛被属世事物吸引,就如一位妻子看见自己丈夫的眼神被另一个女人吸引一样。如果我们的眼神因淫荡而发亮, 的灵会伤心。雅各申明这个真理︰“你们这些淫乱的人哪,岂不知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吗?所以凡想要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神为敌了。你们想经上所说是徒然的吗?神所赐住在我们里面的灵,是恋爱至于嫉妒吗?”(雅4: 4-5)

那一天,我就明白要不就全心全意爱主和接受 的祝福,不然就会因心有他属而经历神的管教。雅各书第四章开头这样说︰“你们中间的争战、斗殴,是从哪里来的呢?不是从你们百体中战斗之私欲(竞夺心意的欲望)来的吗?”我矢志要遵守住 最大的诫命︰

第39道命令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22: 37-38)

认识到凭著自己的力量,实无法如愿地爱主,我求 赐下所需的恩典,好让我能够尽心、尽性、尽意地爱 。我知道我的爱并不完全, 的恩典却能补足。

我促请你去鉴查自己的内心,辨认任何夺去向神忠心的情愫,并加以弃绝。要矢志尽心、尽性、尽意去爱神,并求 赐下恩典使你做得到。

admin

发布留言

发布留言必须填写的电子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必填字段标示为 *

Next Post

BONO︰基督不会容许教会对爱滋病置身事外

30/08/2006 – 6 以禄月 5766
  【编译陈志扬/Christian 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