牆內牆外︰新約神學對貧窮的看法

 

張靄玲

新約聖經看貧窮與財富不僅是一個經濟關係問題,而是與福音的宣講及天國的經驗有直接關係。新約的窮人代替了舊約以色列人的地位,成為神恩典的出口及福音的焦點。

福音書
馬利亞的尊主頌(路1:52-53)與舊約哈拿的祈禱(撒上2:3-9)如出一轍地突顯神定意興起窮人的作事原則︰對那些無權的人,神要賜他們權柄。

簡樸的「基層」貧窮人在神眼中是最先蒙恩的︰牧羊人是第一批親眼看見神道成肉身的群體(路1:8-20)、女先知亞拿這位渺小的寡婦是最先向耶路撒冷人講說耶穌就是彌賽亞的人(路2:36-38)。

主自己屈尊降卑變成貧窮(林後8:9),生長在拿撒勒的一個木匠家庭。 在加利利長期工作,服侍貧窮和被遺棄的人,正是對耶路撒冷權貴階層的審判。 的講道都是窮人的福音(路4:18;7:22)。主耶穌強調 濟窮人(太19:21;路12:33;14:13及21),就是要在其他人──尤其是富有人中成為他們關懷貧窮人(路18:18-23;16:19-31)的最佳典範。

在審判的日子能夠承受天國的,是那些不自覺流露愛心用實際行動對待貧寒可憐人的信徒(太25:31-46)。

保羅書信
保羅對窮人的關心與耶穌的教導一致,也配合初期教會的議題。首先他指出基督的道超越了社會階層的界線(林前1:28),跟著他向當時教會領袖強調︰使命可以不一樣,但都要記念窮人(加2:10)。他亦親力親為為耶路撒冷教會收集款項,展示對貧窮肢體的關心(羅15:26;林前16:3;林後8-9)。

普通書信
雅各書強調怎樣對待窮人是人生命最好的試驗(雅2:1-7)。而真正的敬虔是照顧患難中的孤兒寡婦(雅1:27)。

總結
新約神學對貧窮的看法主要可歸納為以下四點︰
1.神國的福音要透過窮人傳給整個社會,因為他們最能把福音的豐盛顯明出來,叫「義人」和「富有的」認識福音的真相及對他們的意義。
2.無論個人或教會都應幫助社會上的貧窮人。
3.在神面前人人平等,錢財分享必須建立在公平的基礎上,因為窮人和有錢人都有彼此需要的地方(羅15:7)
4.打破窮人永遠都只能受人恩惠的世俗看法,以為窮人需要富人的無盡慷慨。(路18:24-27)

可見向「基層」人傳福音不是策略問題,而是基督福音使命的實踐。也是教會面對香港貧富懸殊日漸惡化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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