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收教會事件的反省

 

近月發生了豐收教會事件,實感遺憾。這件事牽涉人命和錢財,更關乎教會純正及整體向外的見證,十分值得關注和檢討。豐收教會不屬任何宗派,香港有不少無宗派色彩的獨立教會。宗派教會為屬下堂會提供屬靈遮蓋,從屬關係就有問責的制度,這是獨立教會沒有的長處。因此,為了避免此類事件再發生,香港教會可參考以下的建議︰

1.加強區內教會的溝通︰獨立教會不宜謝絕其他教會的友誼,即使不隸屬於某宗派,也應跟區內教會來往,定期聯合禱告,合作推動事工,保持溝通關係。宗派教會要主動向獨立教會招手,獨立教會也要主動找其他教會,建立友誼關係。大家座落於一區或同一條街,不要老死不相往來。

2.建立問責制度︰人不是完美的,無論怎樣屬靈,也會有錯失。不論是宗派教會抑或獨立教會,都要設立投訴機制,讓下情可以上達。若堂主任之上沒有更高的權柄,他便應該授權一些人來監督他。獨立教會常有的弊端是堂主任之上沒有更大的權柄,他若有偏差,無人有權加以督責。既然獨立教會沒有宗派的遮蓋,堂主任便應邀請董事、區內牧者、其畢業神學院的老師、或給他按牧的牧者們,成為他的遮蓋。堂主任應對其下的牧職人員或信徒說︰「若你我之間有甚麼事不能打平,你可以找這些人談。」

豐收教會出了事,其他教會理應有相關之痛。若因錯在梁子孝而立刻跟他劃清界線,置身事外,那就是把人情冷暖的世態在教會圈子內重複演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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