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议员推废除“亵渎法” 遭政府强烈反对

埃及议会努力推动废除“亵渎法”,但面临来自司法部的强烈反对。司法部代表拉法(Ayman Rafah)表示,埃及刑法第98F条规定:藐视神圣信仰、煽动族群冲突和仇恨,与破坏国家团结,是违法行为,包括对穆罕默德不敬的言论也是一种煽动。

虽然埃及宪法规定,亵渎埃及承认的三个宗教信仰:伊斯兰教、犹太教或基督教的上帝和信仰,都会触法遭罚。但事实上,该法律几乎都只运用在批评伊斯兰教的案例上。

刑法第98F条的支持者大多是伊斯兰教徒和政府官员为主。有三位埃及国会议员之前提交了一份法律草案,要求废除“亵渎法”,因为这条法规内容模糊不清,给予法官过多自行决定权,尤其造成许多基督徒受到不公不义的对待,和非常严厉的刑罚。

国际特赦组织研究员艾尔密西里(Mohamed El-Messiry)表示,法条有过多主观解释空间是很危险的,“批判宗教”与“煽动暴力”这两者之间应该划分明显的界线。该法条的问题在于法官和警方的主观性因素,他们非常同情和偏袒穆斯林,但对于埃及科普特基督徒的态度则完全相反。

(来源:基督教论坛报,2016年7月,基督教论坛报特约记者谭亚菁编译)

祷告:埃及尽快废除针对基督徒“亵渎法”

Vasco 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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