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恩賜︰關於異象的願景

 

黃濠光

中國大陸和台灣分治了五十多年,除了文字上有繁簡體的分別外,所用的詞彙也有不同。去年連戰和宋楚瑜訪問大陸時,在多個場合演講,都提到「願景」一詞,對大陸和香港來說,這詞是頗為陌生的。

何謂「願景」?
台灣人所說的「願景」,等於基督徒慣用的「異象」,都是從英文vision翻譯過來的。Vision用在身體上是指視力,用在心靈上是指想像。World Vision是一個世界性救濟慈善組織,它的vision不是指視力,而是指內心的視野,所以香港譯作「世界宣明會」,在台灣譯作「世界展望會」。當連宋二人提到「願景」,是指對未來景況的期待。

聖經中的vision譯作異象,但以理、撒迦利亞和使徒約翰見過許多異象。保羅在大馬色路上遇見主向他顯現,領受了主的召命,他後來說︰「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26:19)。在他傳道的旅程中,因見了馬其頓的異象,便過到歐洲傳道(徒16:9-10)。

基督徒對「異象」的理解
但今天一般基督徒所講的異象,並非聖經中用肉眼見到的景象,而是心靈中從神領受的托付和負擔。教會的主任牧師會向信徒分享他從神領受關乎堂會發展及向外布道的異象,福音機構負責人也會向支持者傳遞該機構事奉的異象。這類異象並非像電影般活動的圖像,而是事工的需要及成就時的理想,如香港全城歸主。這樣說來,用「願景」來形容這類托付和理想,比「異象」更為貼切。

見過異象卻不便公開
今天有沒有基督徒看見類似聖經裡的異象呢?既然聖經明說,在末後的日子,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作異夢(徒2:17),所以基督徒見到異象是正常的事。事實上,確有人見過異象,只是不便公開而已。最近聽聞一些穆斯林信了主,是因為見了主耶穌顯現的異象,卻不能公開說出來。甚至在保守的基督徒圈子,談到見異象及神跡醫病等超自然經歷,都是禁忌;公開說只會招來批評和質疑。去年,一位頗有名望的福音派牧者,在一群向聖靈開放的弟兄姊妹中,分享他在耶路撒冷見到天使向他顯現的異象。他說︰「我在其他場合不會提到這個異象,向你們則無妨。」原因是避免因小失大。神給人異象,一般跟事工有關,因此異象的過程是次要,日後事工的推展才是重點,因此見到異象的人,為避免引起爭論,就絕口不提見異象的事,不讓事工受阻礙。有時跟同工閒談,才知道有些人曾有超自然的經歷,像見異象、說方言、蒙醫治和靈界爭戰等,但一般在講台上甚少提及,免得被人標籤為「靈恩派」。記得一位已故的藝人布道家,當被問及如何在不同的布道會中用那一個講章,他說由聖靈引導,但立刻補充說︰「我不是靈恩派。」前年加拿大多倫多一間福音派教會在夏令退修會中有醫病的神跡發生,牧師隨即在多次主日崇拜講道中向會眾解釋他不是靈恩派。這是追隨教會內的「政治正確」,避免被人標籤而影響事奉。由於低調或不公開,以致信徒以為超自然經歷是罕有的,神甚少或不再做這方面的事。當中國大陸家庭教會或其他宣教工場傳出許多超自然的見證,大家便困惑地問︰「為甚麼神在香港(或美加)不常有這些作為,反而在大陸、印度、非洲、南美那麼普遍?」

公開又何妨!
神並不偏待人, 不會把 的兒女和僕人標籤為「福音派」或「靈恩派」。 按自己的旨意及人的需要賜下異象及行出超自然的奇事,所以福音派肢體不乏有人經歷過這些。理想的願景是,既然靈恩等超自然經歷並非某些信徒的專利,願所有教會都視為正常,不再視聖靈恩賜及超自然經歷等異常彰顯為異數,不再視有這方面經歷的人為異己,有這方面經歷的基督徒無須再「潛水」,可以像保羅那樣說︰「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甚麼都不敢題,只題 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跡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羅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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