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超過八成市民反對政府就性傾向歧視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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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源(右)、曾 華
 

為探討香港市民對同性戀及同性戀者的態度,並市民對政府就性傾向歧視立法的意見,由一班關注婚姻及家庭價值的社會服務機構及教會領袖發起的「維護家庭聯盟」委託了「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調查單位)」進行了「香港社會對同性戀及性傾向歧視的意見調查」的研究。調查單位成功以電話方式訪問了1120位香港市民,調查結果並於本月十四日下午由香港性文化學會事工主任麥沛泉發表,另有聯盟發起人吳思源和曾錫華博士出席。

調查結果反映,縱使大部份香港市民對同性戀行為有保留,亦不鼓勵同性戀,但普遍接受同性戀者,不會因其性傾向而拒絕與他們工作、交朋友或提供服務,可見不鼓勵「同性戀」並不等於歧視「同性戀者」。此外,調查亦反映出香港市民不贊成政府介入有關同性戀的議題,無論是以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來懲罰任何對同性戀持不同意見的人士和團體,或是以公帑宣揚同性戀,因為這會變相在社會鼓吹同性戀行為。有關同性戀這涉及社會道德倫理的議題,應交由公民社會作進一步討論和協商,以達至可平衡社會各方價值的共識。
調查的初步結果詳情如下︰

大部份被訪者對同性戀行為有保留,並認為不應鼓勵有關行為
雖然大部份被訪者對同性戀行為有保留,但對同性戀者則普遍接納。62.9%被訪者認為同性戀行為並不正常,認為正常的只有30%。有64.9%被訪者認為同性戀行為可以接受,但不應被鼓勵,只有1.3%被訪者認為同性戀應該鼓勵,與受訪者中自稱為同性戀(0.2%)和雙性戀(1%)的比例相若,而有33.7%被訪者認為同性戀行為既不能接受,又不應被鼓勵。

調查亦發現58.6%被訪者認為同性戀行為會破壞現有家庭制度,不過亦有37.1%被訪者持相反意見。75.8%被訪者認為若同性戀行為在公眾地方愈來愈普遍會對青少年帶來不良影響,持相反意見約有20%。

有52.1%被訪者認為社會並未有形成鼓吹同性戀行為的風氣,較贊成的略高出4%。當中有13.8%被訪者認為社會鼓吹同性戀行為的風氣嚴重,認為普通的占26.1%,亦有8%被訪者表示不嚴重。

香港社會普遍接受同性戀者,歧視情況並不嚴重
縱使大部份被訪者對同性戀行為有保留,認為對現有家庭制度和青少年的成長帶來負面影響。不過,這並不代表被訪者不接受,甚或至歧視同性戀者,因為有超過八成被訪者願意與同性戀者交朋友,遠遠超過拒絕與同性戀者交朋友的人數(16.2%),反映出被訪者雖然不認同同性戀行為,但他們仍十分接受與同性戀者來往。

此外,大部份被訪者均接受與同性戀者工作或向他們提供服務,95.6%被訪者不會因客人是同性戀者而拒絕提供服務;83.7%被訪者不會因應徵者的性傾向而拒絕聘用,可見社會普遍接受同性戀者。不過,對於若自己的子女是同性戀者,有超過四分三的被訪者均表示不能接受。

社會上歧視同性戀者的情況,有超過六成被訪者認為情況普通,認為嚴重的只有一成多,認為沒有或者很少的占23%,較認為嚴重的高出一倍。

超過八成市民反對政府就性傾向歧視立法
有超過八成被訪者反對政府立法,懲罰發表不認同同性戀行為言論或研究的人;只有一成多被訪者贊成有關安排。65.2%被訪者反對立法懲罰那些不願為同性戀者提供服務和設施的私人機構,支持者只有31.2%。有69.8%被訪者反對立法懲罰拒絕將物業租予同性戀者的業主,而支持的只有27.5%。

有近六成的被訪者認為訂立性傾向歧視法變相鼓勵同性戀者公開同性戀行為,表示不會者只低於四成。另外,74.2%被訪者認為政府就性傾向歧視立法將會鼓勵同性戀者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持相反意見者只有二成。

就是否贊成同性戀者合法結婚方面,52.8%被訪者表示反對,亦有近四成表示贊成。對於是否贊成同性戀者領養子女,被訪者意見分歧,贊成和反對均各佔近五成,可見社會對同性戀者可否受法律確認並組織家庭極具爭議。相信政府現階段強行將同性婚姻及領養子女合法,將會嚴重分化社會。

市民反對政府動用公帑資助同志團體宣傳同性戀行為
最後,有近九成被訪者反對政府運用公帑,資助同志團體出版刊物或舉辦活動推廣同性戀的生活方式,只有7.6%被訪者贊成。因此,政府動用公帑資助同志團體宣傳同性戀行為得不到社會大眾的支持。

至於是否贊同同性戀者擔任幼稚園、小學和中學教師,被訪者的意見分歧,贊成和反對者比例相若。不過有超過四分三被訪者反對學校教導青少年同性戀行為是正常的,持相反意見者則有二成。至於學校教導青少年同性戀者結婚為正常的人倫關係,正反差距更見明顯,反對的占78.6%,而贊成的只有15.7%。

曾錫華博士指出,中西文化不同,西方社會往往把一些個人生活問題以立法方式處理,但這種方法不一定適用於中國人社會。他認為政府在重大的公共棹生問題上可採取立法,但在道德、宗教等問題上則不宜干預,以尊重中國文化「和而不同」的生活方式,令香港社會的和諧更能顯現。吳思源認為,香港社會同性戀者被刻意針對的事件極少出現,因此若就有關問題立法,可能反過來破壞了現時的和諧。

「維護家庭聯盟」於2003年成立,致力推動市民關注同性戀運動的衝擊;並於學校和教會中加強有關教導,關注社會有關婚姻及家庭的政策,積極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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