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是「天才」的專利?

 

亞祖力高

創作是一個行為過程,它的成果可以是一件實物或一套概念。創作並不神秘,也不是少數天才的專利。它不局限於藝術工作者、發明家或商人…。
擁有世上最多專利權(共1,093項)的愛迪生說,在他的發明中,「靈感」占1%,但「汗水」則占99%。以「相對論」聞名於世的愛因斯坦,另外還發表了二百多份的學術研究。兩位天才如此成功,難道是掌握了「如何」思考之道?
多產、多方向、多角度、多層次、多組合、多聯想…等都是創作天才的特質。例如巴哈每週編寫一首清唱劇,莫札特一生共寫了六百多首樂曲,達文西在科學、文學和藝術等各方面都有貢獻。
他們的創作行為,替我們定立了基本的思考方法,可見解決問題的方法不單只有一個,而是有很多可能性的。

你有創作動力嗎?
看看孩子遊戲時的幻想力、街頭少年的滑板花式、公園隨歌起舞的阿伯、小販叫賣的口號、招式等等,都充滿動力和創意,因為他們有清晰的目標和方向。

你有創作方法嗎?
被公認為有創意的作品不但新奇,它們的價值也得到肯定,會被我們所屬的文化(主流或次文化)接納。不同的價值觀,會產生不同的取向。若要成效高,不能單靠一、兩次的「好彩」或「靈光一現」。要心胸廣闊,參考並接納「怪誕」、甚至乎「不可能」的主意。當怪主意達某個數「量」後,才慢慢研究其「質」及細節。

創作被握殺!你怕失敗嗎?
生活節奏快,很多精彩意見未經發表,其討論已被推翻,真是錯失良機。
很多跨國企業,明白獨立及集體創作之重要性,故常邀請行內、外的人,提供衝擊性的意見,成為企業發展的新方向。
會飛的鐵、會浮的鋼、包得住的火、管得著風的東西…它們聽起上來,不是又有創意、又似乎是違反自然定律的發明嗎?
昆 當卡爾遜在1938年發明第一部影印機的時候,被譏笑太貴而不被採用。
崆 當史密斯仍在耶魯大學唸書時,已構思出聯邦快遞式Fedex翌日送貨的生意,被UPS、美國郵政,甚至教授評為費用高昂、無人願意支付的服務。
崆 癌際公認具創意的3M公司,它的研究員史賓沙在1970年研究強力膠水失敗,仍不放棄各項嘗試。四年後,3M另一位科學家在教會唱詩,面對用來標記的紙條常常掉落,非常不便。他靈機一觸,試用了史賓沙的失敗貼紙。1980年全球聞名的Post-it便正式面世!
他們堅持的信念,使夢想的意念成為事實。只要能掌握各項技巧,不需要成為天才,我們也可以化腐朽為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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