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主馬來人不得放棄伊斯蘭

 

【編譯Rocky Chiu/AsiaNews.it九月廿一日報導】馬來西亞國內分四大種族︰馬來人、華裔、印度裔、土著。馬來人天生就是穆斯林。高等法院於九月十九日裁定馬來人不可公然放棄伊斯蘭信仰。

1998年,阿撒蓮娜姐蘭妮(Azalina Jailani)改信基督教,並為此改名為蓮娜祖(Lina Joy)。由兩名穆斯林和一名印度教徒所組成的陪審團表示,她在沒有穆斯林宗教當局的批准下,公然放棄伊斯蘭信仰是絕無可能的,並且重申︰「法律從來沒有保證或賦予穆斯林宗教當局承認教徒改變信仰的程序。」

作為印度教徒的法官斯利蘭(Sri Ram)堅持表示蓮娜可以宣告她不再是穆斯林,而放棄伊斯蘭信仰,因為馬來西亞政府已經保證信仰自由,她並不需要尋求官方批准。

蓮娜祖到法庭敦促國家登記局,要將身份證上的「伊斯蘭」改為「基督教」,從而,她能夠與基督徒未婚夫進行法定的婚禮儀式。

法庭的判決影響了15,000名希望能夠公開基督教信仰的馬來人。一名穆斯林代表律師說︰「本裁決使很多改變宗教信仰的馬來人進退兩難。」

國家憲法將馬來裔定義為宣稱信奉伊斯蘭教的馬來西亞人,他們操國家語言,依從馬來文化生活的人。凡宣佈放棄伊斯蘭信仰的馬來人,就等於不是馬來人。一位育有三名小孩的馬來婦人表示,她對法庭的裁判深感失望,他們本對此滿懷希望,這是因為他們是基督徒,一直過著「沒有身份」的生活。

儘管法制保證宗教自由,改變信仰者常活於恐懼當中,因為穆斯林視宗教變節者為嚴重罪行,穆斯林法律以「復康」計劃或者監禁懲罰叛教者。可蘭經以「死亡與咒詛」警告那些幫助別人放棄穆斯林信仰的人。很多改變信仰的人是留學生,在留學期間改信基督教;有些人則因與基督徒結婚,希望伊斯蘭教當局能承認他們和他們家庭的信仰。

一名48歲的基督徒婦人說︰「我們被歧視,實際上一直秘密生活,我們就像 瘋病人一樣,受到父母、親戚和朋友疏離。」法律專家指出,馬來西亞的信仰自由問題取決於政治意志。他又建議修改憲法,加入非穆斯林馬來人的類別來解決此問題。

◆求神幫助馬來西亞的馬來信徒,真正獲得信仰自由。
(取材自www.asianews.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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