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同婚專法強行通過 教會要行公義 也要好憐憫

「民主已死,這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面對立法院院會於5月17日上午10時逐條審議同性專法,民進黨團強勢表決通過關鍵的政院版同婚專法第4條,同志可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下一代幸福聯盟(簡稱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以及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表明,執政黨強行表決法案,嚴重違背公投民意,幸福盟會公佈違背公投民意的立委名單,呼籲全民讓這些立委在2020大選全面下台。

立法院院會於17日審議同婚專法的三個版本包括:一、行政院版本,「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二、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案的幸福盟版本,「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三、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所提信望愛版本,「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審議過程中,立院民進黨團祭出黨紀,強力動員,靠著絕對優勢,排除其餘兩版本條文,逐條表決政院版同性專法。

曾獻瑩表示,政院版同婚專法的爭議點,在於民進黨立院黨團雖在16日協商拿掉第一、第二的同性婚姻字義,卻在第四條條文,明列相同性別之二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其餘包括法案第20條的「收養」準用《民法》收養規定及第26條宗教自由。曾獻瑩又指出,不管是公投第10案、第12案主文,都載明為保障同志朋友,不以婚姻名義為前提,而是以婚姻以外的其他形式保障,但政院版本同性專法全面準用《民法》,等同是同婚法案。

對於執政黨強行通過政院版本同婚專法第四條,曾獻瑩回應說,這是多數暴力,正式宣告「15位大法官高過於公投民意」,台灣人民應永遠記住5月17日下午1點歷史時刻,看見執政黨用如坦克車壓境,用極短時間通過高度爭議的法案。因著公投法規定,相同議題2年內不得再提公投,幸福盟將推動讓違反公投民意的立委,在2020年大選中下台,同時推動複決公投,廢止違反公投民意的法案。

面對此狀況,教會該如何回應?楊寧亞牧師(台基盟理事長)透過網絡直播分享:「不是我們要做什麼,重點是神要教會做什麼!」彌迦書6章8節:「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楊牧師表示,教會有責任行出公義,讓國家與土地了解何謂公義。即使立法院通過了行政院版本的同婚專法,台灣的教會可從以下3個方面行使公民權柄:1、申請大法官釋憲。針對愛家三公投以及行政院、立法院的同婚專法,再次請大法官作出解釋。2、對立法院通過的同婚專法作複決。再次由人民來複決,真正落實民主的民意。3、透過明年(2020年)選舉把公義彰顯出來,選出符合聖經真理和國家法律的人。

此外,除了行公義,也要好憐憫。楊寧亞強調,人裡面最深的需要是「真愛」,因此,教會要有充分表達真愛的行動,即使在我們身旁有支持同婚的人,也要彼此相愛、給予關心,而不是憤怒與指責。

在此同婚法案中,真正的弱勢是我們的下一代,特別是正在接受特殊教育的孩子,他們處在承受霸凌的環境裡,倘若法案成立,他們就更模糊於自己或周圍的人的性別身分。教會應當主動站出來把真正的愛,給予弱勢中的人群。台灣最真實的問題在於「家庭問題」。教會應當好好地謙卑悔改,婚姻家庭要活出見證。若我們的婚姻家庭出了問題,社會問題也就會層出不窮。因此要正本清源,好好地經營婚姻家庭,讓幸福家庭的氛圍自然從你我的生活中流露出來。活出好的婚姻、好的兩地關係,就會在社會中產生極大的影響力,是真愛的影響力。

 

(台灣國度復興報記者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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