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魂、靈和神奇妙的光 -【聆聽的藝術】專欄

你知道當你與耶穌相遇時實際上發生了什麼事嗎?

「重生」,是光明與黑暗、天堂與地獄、溫暖與冰冷之間的分水嶺。然而我們很多人都對此理解有誤,也低估了其實質意義,因為我們不曉得神救贖我們時所完成的是什麼。讓我們來看看我們的得救經歷中的不同要素,以致我們能發現父神藉由耶穌所賜給我們的禮物有多奇妙。

我們主張人是由靈、魂、體三個部分組成的,可以從一些經文中找到依據。「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5:23有趣的是,聖經中另一處支持三元論的例子—摩西的會幕,從外面觀看,似乎是分為兩部分:外院和聖所。不過當你進入聖所後,會發現其實它有兩個分隔的房間:聖所和至聖所。祭司每天進聖所燒香和擺放陳設餅。至聖所只有大祭司在每年贖罪日那天進入一次。換言之,當時人們每年只有一天可以透過一個人,與神親密交心。

當耶穌在十架上最後大聲呼喊氣斷時,聖所和至聖所之間的幔子裂為兩半(太27:50-51),那是同時在實體與屬靈上發生的事。實質上,幔子裂開是神的神聖行動,為要向當時的宗教領袖顯明,祂的同在不再只停留在至聖所,因他們玷污了聖殿。屬靈上,那正預示著基督徒將要得到一個新的賞賜—藉著聖靈直接與神相交。在那之前,神的靈會臨到一個人身上。不過在耶穌釘身十架,復活升天後,祂差派聖靈住在每個信徒裡面。過往在至聖所與神親近的經驗,忽然間每一個信徒每一天都可以擁有,這確實改變了一切。想想你藉由聖靈所得的是什麼賞賜—能夠進到至聖所與神親密相交!

生命是由受孕開始。在受孕的一刻,我們就有了人的本質—身子、魂與靈。為清晰起見,我們可以再細分這三部分:身子是由肉、骨和血所組成;魂包含心思、意志和情感;靈由智慧、交通和良心所構成—神的靈和人的靈互動的三個不同領域。魂與靈的關係是很不可思議的。在得救前,人的靈是軟弱且沉睡的,而在得救後,神的種子進入我們生命,帶來奇妙的轉變。

「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彼前1:22-23)彼得前書1章「種子」一詞的希臘文是sperma。彼得說「重生」的意思是,當神的種子進入你裡面,使沉睡的卵子,就是你的靈,受精了。你的靈被喚醒,而你在神榮光中重生。當耶穌跟尼哥德慕說他要重生,所指的是重新受孕的過程:「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3:3)

身為一個法利賽人,尼哥德慕相信死後的生命,不過他只是從肉身方面去想。法利賽人相信死後身體復活,各人因自己的作為得到應有的獎賞或懲罰。因此尼哥德慕無法掌握人要「得見神的國」,必須藉著神的恩典在靈裡重生這原則。當我們說自己重生,並不單指我們因著認識耶穌而擁有的身分或稱號。重生是神在我們裡面所行的奇妙作為,就在一瞬間,我們「重新出生」。神的種子進入到我們的靈並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女—我們屬靈的基因轉變了!

「又感謝父,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西1:12-13)就如人初出母胎,重生只是一個開始。我們的靈命開始成長並反映神的光。我們變得更多由靈管理而更少由魂支配。那分隔人類和造物主的幔子已從上到下裂開,使我們得享與天父直接溝通的權利。因著耶穌作我們的救主,我們得以順從靈而活,不再受制於魂。在我們與神同行及建立屬神品格的過程中,魂與靈各自扮演著不同的角色。我們可能會被魂(我們的心思、意志和情感)牽引,又或者受我們的靈引導。魂與靈為能力和主權而持續相爭,那方取勝將決定我們能有多清楚和恆常地聽見神的聲音。


文@約翰.保羅.傑克遜(John Paul Jackson),國際基督教先知性領袖,國際溪水事工(Streams Ministries International)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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