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度觀點] 分割耶路撒冷為兩國首都——一個沒有歷史根據的主張

雖然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一直是美國不變的立場,但為免影響中東和談,幾位前任總統都沒付諸行動。美國國會在1995年通過《耶路撒冷大使館遷移法》,早已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不可分割的首都,並決議將大使館遷移至耶路撒冷。2002年國會通過的外交法也要求美國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的首都,但最高法院在2015年的判決撤回該法。

美國總統特朗普上任後,陸續履行競選時的承諾,而在12月開腔正式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的首都,並宣布將大使館從特拉維夫遷移至耶路撒冷,這比之前的任何聲明更觸動國際社會的神經。有反以色列傾向的聯合國大會,就在特朗普發表聲明前,搶先進行投票,以151票對6票,壓倒性決議否認以色列對耶路撒冷有合法的主權。聯合國多次通過相關議案,為巴勒斯坦未來立國定都東耶路撒冷舖路。

國際社會譴責特朗普的聲明,認為巴勒斯坦人將奮力反抗,美國的舉動必會破壞中東和平。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爭取東耶路撒冷為未來巴勒斯坦國的首都,意味著耶路撒冷遭分割為二,而拒絕分割的以色列將被迫放棄土地,只能保留西耶路撒冷為其首都。耶路撒冷是中東最棘手的問題,任何一個方案都會引致某一方的不滿,衝突無可避免,只能盡量減少禍害。美國遷移大使館的決定或許會使局勢不穩定,但將耶路撒冷分割為兩國首都,根本不能解決長遠問題,宣揚以毀滅以色列為大任的巴勒斯坦人與以色列居民置身如此的近距離,必構成國家安全問題。更重要的是,未來巴勒斯坦國有權定都耶路撒冷,是沒有歷史根據的主張。

為什麼現時還沒有誕生的一個國家(未來巴勒斯坦國)對耶路撒冷有合法的主權?在以色列復國前,曾佔領耶路撒冷的鄂圖曼帝國在一次世界大戰時戰敗已離去,當時由英國暫時托管的巴勒斯坦地有不同的民族聚居,有基督徒、猶太人和穆斯林,但不存在著一個國家。以色列是聯合國在巴勒斯坦地首先獲承認而又確實成立了的國家,以色列在1967、1980年先後在法律文件上宣稱耶路撒冷為首都。而當初主張兩國分治的聯合國,在「181議案」上沒有將耶路撒冷納入分地的計劃中,而是主張將耶路撒冷交由國際社會暫時管治,日後進行主權的公投,所以當時並沒有支持阿拉伯國家定都耶路撒冷。但「181議案」因阿拉伯國家拒絕兩國分治方案,繼而向以色列發動戰爭,而最終沒有落實。巴勒斯坦自治組織在1964年成立時,當時憲章沒有提到耶路撒冷,到以色列奪回耶路撒冷後,才在1968年在憲章上提出耶路撒冷為首都。聯合國也是在以色列定都耶路撒冷後,才提出分割耶路撒冷為兩國首都的主張。

最近的一次聯合國大會投票顯示,支持以色列的國家如今就只有投反對票的其他五國:美國、加拿大,以及三個太平洋小國,分別是馬紹爾群島、密克羅尼西亞、瑙魯國。美加的外交政策若然出現大改變,那就只餘下三個太平洋小國。不論結局如何,歷史的進程在神的掌權中,但祂也呼召守望者忠心地按祂的心意為列國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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