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標籤 -【愛有道】專欄

在追求實踐彼此相愛的群體,如家庭、教會,成員互動頻繁,大家都看重關係的建立,理應較容易感受到愛。

「好有愛」、「沒有愛」,聽來是很自然的感覺表達,現今變成了評價團體關係的常用語,甚或有點像濫發的標籤。愛心行動變成了簡約的,表面化的,甚或是虛偽的表現。

見面打招呼本來是基本的社交禮儀,可連接到「好有愛」的標籤是誇張的高聲問候,甚至熱情的擁抱。

為團體中的成員開生日會原本是分享快樂的機會,可要「好有愛」的話,得搞個秘密驚喜聚會(那位主角早就知道,還要配合扮作「無知」)。

為避免收到「沒有愛」的標籤,團體成員漸漸學會了隱惡揚善,不只家醜不能外傳,也不能對領導或成員提出意見或指出錯誤,任何異議會被指評為破壞「好有愛」的秩序,變成不受歡迎人物。

令人感到諷刺的是,一個「好有愛」的團體,卻是一個只能包容「同聲同氣」成員的圈子。當「好有愛」等同了「好有關係」,大家為了維護關係,就不管誰對誰錯,只要「有關係」,便可以接納、容忍,或是包庇、縱容,什麼錯都變成「沒關係」了。

雖然把「愛」變成標籤令人感到不安,追求「愛」仍然是人心底的渴求,是神放置在人心中的動力,不要因為在某個團體中感受不到愛,就以為世間再沒有愛的空間。你的付出即使被排斥,亦是一種愛的力量,或已喚醒一些沈睡的靈——那些自以為浸淫於「愛」中,其實已是近乎遇溺的人。

一個「好有愛」的團體,成員之間要尊重、鼓勵,也需要提醒、督責,後者不應被標示為「沒有愛」。


文@徐惠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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