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度觀點] 教會與家校合作 防止學童自殺

本港近來出現青少年自殺年輕化的警號,今年2月份有8宗青少年自殺個案,若不計17歲死者的一宗,死者平均年齡就僅13.6歲。最近有團體呼籲社會關注沒有明顯徵兆的隱性自殺,因為現今教育局提供的指引適用於有明顯自殺徵兆的學童,而防止隱性自殺卻可透過關係密切的身邊人的觀察和關注。教會向來善於關懷探訪及建立群體,又以「家」的觀念發展彼此委身的同行關係,發揮守望精神,若然與家校加深合作,對防止學童自殺應該有重要的貢獻。

日前,香港宣教會學校服務隊及人本精神健康實務學會在記招會上表示,今年2月的學童自殺個案,不少屬於隱性自殺,即事前無明顯意圖及徵兆,因此難以發現,所以更需要家長、學校及身邊的人花時間溝通和觀察,才能預防自殺事件發生。學童與成人不同,未必有能力或意願直接表達內心問題,及表白自殺意圖,很多時候需要透過活動建立關係,然後在對話中流露內心怨憤。

在防止學童自殺的工作上,社會服務機構、政府機關無疑能提供專業協助,但卻不是長時間建立關係,只是某段時間介入個案。教會作為屬靈的家,能夠跨越不同成長時期,提供陪伴及關懷。由於教會善於牧養靈性及建立小組關係,常年有定期穩定的聚集,鼓勵分享與守望代禱,因此容易察覺隱性自殺徵兆,在防預工作上確能有貢獻。但學童平日最多時間是在學校和家裡,由學校師生和家長提供靈性牧養是最理想的情況,但當現實不是理想,教會也可與學校、家庭合作,補救不足,成為學童的心靈庇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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