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重申保留褻瀆法

有關巴基斯坦修改惡名昭彰的褻瀆法的傳聞,該國財政部長Ishaq Dar駁斥及否認,強調國家建基於伊斯蘭教。

據香港國際無聲者之友的資料,巴基斯坦的褻瀆法於1860年由英國引入,1986年進行最新一次修訂,加入死刑,用以針對誹謗先知穆罕默德的罪犯。「這一轉變為基督徒及其他少數群體蒙上了一股恐懼的陰霾。因為該法律一直被盲目地利用來針對他們以致他們受苦。」

自1990年代起,已有幾十名基督徒因褻瀆法被判處死刑,許多判刑最終因為證據不足而在上訴至最高法院時被推翻。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其實早已承認,大部份的褻瀆案都是有不良動機的錯誤指控,指控的證據也相當脆弱。

(來源:香港國際無聲者之友通訊,2017年2月17日)

禱告:巴基斯坦政府修訂褻瀆法,防止被利用作宗教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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