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宗教法 疑非保障自由

在東南亞國協議員、人權和宗教團體猛轟越南的宗教信仰法遠低於國際人權標準之際,越南國會11月18日還是通過宗教信仰法。越南人權委員執行長陳廣武(Vo Tran Nhat)4月時就向《世界守望監測組織》(World Watch Monitor)分析說,該法稍後的版本旨在「壓迫與控制」宗教。

天亞新聞社(UCA News)報道,越南政府表示,越南這個社會主義國家首次通過的宗教法將充分有利於管理宗教事務。但人權團體與東南亞國協的國會議員卻擔心該法只會限制,而不是保障宗教自由。

該法在長久的草擬期間即飽受批評。今年稍早有50個民間團體,包括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全球基督徒團結陣線(Christian Solidary Worldwide),也與東南亞國協國會議員組織(ASEAN Parliamentarians)加入聲援的行列,譴責越南這項長達九章的法律草案。

在該法通過前,這些團體和立法者就寫公開信給越南政府,拒斥該法規定宗教團體必須註冊,並獲政府批准,方能舉行宗教活動。信中譴責該法「過度干預宗教組織的內務」,且用詞「含糊」,若穿鑿附會,恐讓宗教團體或個人落入違法陷阱。

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另發表聲明,列舉該法條文無從捉摸的例子,譬如:禁止使用宗教破壞「社會安全」、「國家團結」及「公眾秩序」等。

國營的「越南之聲」(Voice of Vietnam)廣播電台卻說:「宗教界賢達告訴國會,通過該法是越南宗教政策的轉捩點,將鼓舞信徒提振宗教價值和愛國心,並抗拒敵對勢力蓄意破壞社會主義的舉動。」

專門服事全球被壓迫基督徒的「敞開之門」(Open Doors)分析家慕勒(Thomas Muller)指出,這項法律將使越南基督教團體動輒得咎。越南早在2016年就已被敞開之門在世界觀察名單(2016 World Watch List)中,列為第20名迫害基督徒的國家。他預料,越南教會將越來越難註冊及自由從事信仰活動。他說,該法的外國一詞,定義太廣泛,可能讓越南政府獨斷地解釋及採取行動。

(取材自World Watch Monitor,2016年12月13日,台灣國度復興報Icula編譯報道)

禱告:為越南宗教信仰真實有自由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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