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議員推廢除「褻瀆法」 遭政府強烈反對

埃及議會努力推動廢除「褻瀆法」,但面臨來自司法部的強烈反對。司法部代表拉法(Ayman Rafah)表示,埃及刑法第98F條規定:藐視神聖信仰、煽動族群衝突和仇恨,與破壞國家團結,是違法行為,包括對穆罕默德不敬的言論也是一種煽動。

雖然埃及憲法規定,褻瀆埃及承認的三個宗教信仰:伊斯蘭教、猶太教或基督教的上帝和信仰,都會觸法遭罰。但事實上,該法律幾乎都只運用在批評伊斯蘭教的案例上。

刑法第98F條的支持者大多是伊斯蘭教徒和政府官員為主。有三位埃及國會議員之前提交了一份法律草案,要求廢除「褻瀆法」,因為這條法規內容模糊不清,給予法官過多自行決定權,尤其造成許多基督徒受到不公不義的對待,和非常嚴厲的刑罰。

國際特赦組織研究員艾爾密西里(Mohamed El-Messiry)表示,法條有過多主觀解釋空間是很危險的,「批判宗教」與「煽動暴力」這兩者之間應該劃分明顯的界線。該法條的問題在於法官和警方的主觀性因素,他們非常同情和偏袒穆斯林,但對於埃及科普特基督徒的態度則完全相反。

(來源:基督教論壇報,2016年7月,基督教論壇報特約記者譚亞菁編譯)

禱告:埃及盡快廢除針對基督徒「褻瀆法」

Vasco 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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